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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2分) (4)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并获得收益的权利。(2分) 3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分)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完整的说明,使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 围。(2分)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分) (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分) (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的专利。(1分)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1分)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 领域。(1分) (8)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1分) 六、案例分析题(14分) 32.(1)原告中录总社与原告华企公司联合摄制的《一》剧,符合国家电视剧制作的规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作为该电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著 作权。其他电视台播放《一》剧电视作品,应当取得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4分) (2)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许可就在其卫星电视节目中播放《一》剧,已经侵犯了中录总社与 华企公司的著作权。山东电视台尽管持有宏智公司与其签订的授权播出合同,但是没有证据 表明宏智公司对《一》剧享有卫星电视播放权。山东电视台提供的一份关于创意中心与大众公 司合作发行《一》剧的证明,系利害关系人创意中心自行出具。该证明不能说明创意中心对 《一》剧享有著作权。(5分) (3)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者和录像制作者的许 可。电视台虽然可以从代理人那里取得播放许可权,但这时必须负有了解该代理人获得代理 权的经过以及代理权限范围的义务。山东电视台未尽审核义务,仅据此证明便在其覆盖全国 的卫星电视节目中播出《一》剧全剧,致使著作权人行使许可他人在卫星电视播放并获得相应 收益的权益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山东电视台具有明显过错,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承担 停止播放、赔礼道歉的责任,并应当将其从侵权播放中所获收益赔偿给著作权人。(5分) 293(3) 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2 分) (4) 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2 分) 1.请求宣告专利权元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分) (2)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完整的说明,使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 围。 (2 分) (3)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 分〉 (4)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分) (5)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的专利。(1分) (6)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1分)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 领域。(1分) (8) 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1分) 六、案例分析题 (14 分} 32. (1)原告中录总社与原告华企公司联合摄制的《一》剧,符合国家电视剧制作的规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作为该电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著 作权。其他电视台播放《一》剧电视作品,应当取得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4 分) (2) 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许可就在其卫星电视节目中播放《一》剧,已经侵犯了中录总社与 华企公司的著作权。山东电视台尽管持有宏智公司与其签订的授权播出合同,但是没有证据 表明宏智公司对《一》剧享有卫星电视播放权。山东电视台提供的一份关于创意中心与大众公 司合作发行《一》剧的证明,系利害关系人创意中心自行出具。该证明不能说明创意中心对 《一》剧享有著作权。 (5 分) (3)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者和录像制作者的许 可。电视台虽然可以从代理人那里取得播放许可权,但这时必须负有了解该代理人获得代理 权的经过以及代理权眼范围的义务。山东电视台未尽审核义务,仅据此证明便在其覆盖全国 的卫星电视节目中播出《一》剧全剧,致使著作权人行使许可他人在卫星电视播放并获得相应 收益的权益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山东电视台具有明显过错,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承担 停止播放、赔礼道歉的责任,并应当将其从侵权播放中所获收益赔偿给著作权人。 (5 分)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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