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的主体 ·个人是守法的最终载体 ·守法与法的效力两个概念的密切联系 ·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 企事业组织以及所有社会个体,都必须严 格守法 上游文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KOGUAN LAW SCHOOI• 守法的主体 • 个人是守法的最终载体 • 守法与法的效力两个概念的密切联系 • 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 企事业组织以及所有社会个体,都必须严 格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