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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满足信息时 代语言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 委员会组织制定《通用规范汉字表》。 二、本表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 集,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 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 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 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 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 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 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三、本表在整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 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现 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的基础上制定。一、二级字表 通过语料库统计和人工干预方法,主要依据字的使用度进行 定量、收字和分级。三级字表主要通过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征 集用字等方法,收录音义俱全且有一定使用度的字。 四、本表一、二级字表的研制,主要使用了国家语言文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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