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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行政纠纷 行政纠纷的救济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复议 机关为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讼管辖法院一审为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因不服驳回专利申请而产生的行政纠纷,申请人可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 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 知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专利侵权行政 处理决定不服的纠纷,当事人可自收到处理通知之 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四)专利行政纠纷 行政纠纷的救济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复议 机关为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讼管辖法院一审为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因不服驳回专利申请而产生的行政纠纷,申请人可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 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 知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专利侵权行政 处理决定不服的纠纷,当事人可自收到处理通知之 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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