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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点定理 定义设S为数轴上的点集,为定点(它可以属于S也,可以 不属于S)若ξ的任何邻域内都含有S的无穷多个点,则称ξ为 S的聚点. 聚点的等价定义: 飞为点集$的聚点的充要条件是,是对点飞的任何邻域 U(5,δ)都含有S中异于的点,即 U(5,)∩(S-{5})≠p. 二、聚点定理 定义设S为数轴上的点集, 为定点(它可以属于S也,可以 聚点的等价定义: 为点集S的聚点的充要条件是, 是对点的任何邻域 不属于S)若的任何邻域内都含有S的无穷多个点,则称为 S的聚点. U S ( , ) ( { })        . U( , )   都含有S中异于的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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