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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 孙依依 德裔美籍著名思想家埃利希·弗洛姆(E. Fromm)是本 世纪的同龄人,他于1900年3月23日生于德国美因河畔法兰 克福一个犹太商人的家庭,1980年3月18日死于瑞士的洛迦 诺。在这漫长的一生中,他写了不下几十种着述,学术活动的范 围遍及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宗教学等各个领域,并获 得了广泛的影响,同时他还是一位开业达几十年之久的著名精 神分析医生。但是,所有这一切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着他为自 己设定的一个中心目标而展开的,这就是:奠定一种“人道主义 伦理学”( humanistic ethics),促成一个“健全的社会”( the sane 8 ociety)。对弗洛姆来说,“人道主义伦理学”与“健全的社会”乃 是互为手段、互为目的的相辅相成关系。也就是说,“人道主义 伦理”既是促成“健全社会”的一种手段,同时又是衡量社会是否 健全的最高标准;反过来说,也只有在一种“健全的社会”中,“人 道主义伦理”关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讲,弗洛 姆的“人道主义伦理学”不仅是他的一种“伦理观”,同时也是他 的一种“社会鸡”以至一种社会改造方案。 根据以上这种特点,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看 弗洛姆的这套“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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