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综合治理的方法 (一)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对象的确定原贝 《植物检疫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局部地区发 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 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 2.植物检疫的措施 (1)出入境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2)国内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主页「「上一页「下一页「后退「「退出1.植物检疫对象的确定原则 《植物检疫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局部地区发 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 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 2.植物检疫的措施 (1)出入境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2)国内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一)植物检疫 二、综合治理的方法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