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课件脚本模板(V10)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 第_三章第_四节第_二页教学内容 、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 格而必须实施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是形成法人的完整过程。 、公司设立的立法主义 公司设立大都随着各国不同时期的经济现状和社会背景而选择不同的立法 例主义,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自由设立主义 自由设立主义又称放任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只凭设立人的自由决定,不必 经过许可批准,法律也不加任何干涉。这意味着,只要具备公司成立的实质条件, 便当然获得法律上认可的人格 (二)特许主义 特许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需经国家元首颁发特许状(又称元首特许主义)而设 立,或者基于立法机关通过特别法案(又称法律特许主义)而设立。当今世界各国 文本一般只对特殊公司,如为特定公益目标而设立的国有企业实行特许设立主义 材料(三核准主义 核准设立又称许可设立或行政许可设立,是指为公司设立制定成文的法规 经国家行政主管机关依据该法规进行实质审查后予以批准使得设立公司的方法。 核准设立与特许设立的区别:一是表现在核准权与特许权的不同上,前者是行政 权,后者是特许权(包括以立法形式特许):二是表现在遵循的法律的不同性质上 前者遵循的是一般法律,后者却须依照特别法令 (四)准则主义 准则主义又称单纯准则主义,是指公司设立的条件由法律做出规定,凡符合 法定条件的,不必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即可设立公司。 (五)严格准则主义 严格准则主义是相对于单纯准则主义而言,为了扬其公司可及时设立,迅速 开展经营活动之利,避其可能导致公司滥设之虞,现代各国商法倾向于准则主义 的严格化。这种严格化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法律详细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并 加重设立人的责任。二是加强法院和行政机关对公司设立的外部监督。 「其他 素材 表现 形式 技术 实现 方式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课件脚本模板(V1.0) 13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 二、第 三 章 第 四 节 第 一 页 教学内容 文本 材料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 格而必须实施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是形成法人的完整过程。 二、公司设立的立法主义 公司设立大都随着各国不同时期的经济现状和社会背景而选择不同的立法 例主义,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自由设立主义 自由设立主义又称放任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只凭设立人的自由决定,不必 经过许可批准,法律也不加任何干涉。这意味着,只要具备公司成立的实质条件, 便当然获得法律上认可的人格。 (二)特许主义 特许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需经国家元首颁发特许状(又称元首特许主义)而设 立,或者基于立法机关通过特别法案(又称法律特许主义)而设立。当今世界各国 一般只对特殊公司,如为特定公益目标而设立的国有企业实行特许设立主义。 (三)核准主义 核准设立又称许可设立或行政许可设立,是指为公司设立制定成文的法规, 经国家行政主管机关依据该法规进行实质审查后予以批准使得设立公司的方法。 核准设立与特许设立的区别:一是表现在核准权与特许权的不同上,前者是行政 权,后者是特许权(包括以立法形式特许);二是表现在遵循的法律的不同性质上, 前者遵循的是一般法律,后者却须依照特别法令。 (四)准则主义 准则主义又称单纯准则主义,是指公司设立的条件由法律做出规定,凡符合 法定条件的,不必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即可设立公司。 (五)严格准则主义 严格准则主义是相对于单纯准则主义而言,为了扬其公司可及时设立,迅速 开展经营活动之利,避其可能导致公司滥设之虞,现代各国商法倾向于准则主义 的严格化。这种严格化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法律详细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并 加重设立人的责任。二是加强法院和行政机关对公司设立的外部监督。 其他 素材 表现 形式 技 术 实 现 方式 备注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