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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生态环境基准是在特定条件和用途下,环境因子(污染物质或有害要素)对人群健康与 生态系统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最大剂量或水平。生态环境基准硏究以环境暴露、毒性效应与风 险评估为核心,揭示环境因子对人群健康和生态安全影响的客观规律,研究结果不仅是制修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也是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基 石。从揭示客观规律看,生态环境基准具有普适性,但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构成等方面的差 异,也会使这种客观规律呈现一定的地域特殊性,需要各国乃至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针 对性研究。 环境基准研究始于19世纪末,发达国家相关工作开展较早,现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环 境基准体系,为环境标准的制定和颁布奠定了科学基础。我国相关工作起步晩,虽然围绕生 态环境基准陆续设立了一系列科研项目,但基础薄弱、任务部署零散、体系不强、研究方法 不统一,成果产出距离满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生态文明建 设的不断深化及其对生态环境服务功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研究制定符合我国生态环境特征的 生态环境基准,对于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5条提出:“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作为生态 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基准工作在法律层面得以明确,为建立健全国家生态环 境基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基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7年,生态环境部(原环 境保护部)发布了《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公告2017年第14号)。在充分吸收国 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区域特征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生态环境部从制定水 质生态环境基准入手进行探索和实践,于2017年开始陆续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制定技术指 南,规范我国生态环境基准制定程序、技术和方法。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镉》(2020年版)是我国首个生态环境基准。根据《国家环 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为阐述生态环境基准制定的具体方法和过程,生态环境基准发布 时需编制技术报告作为附件。《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一镉》(2020年版)分为六章 和两附录:第一章概述了基准制定的基本情况:第二章介绍了国内外相关基准的研究进展; 第三章介绍了镉及其化合物的理化性质和毒性效应;第四章介绍了基准制定所需文献和数据 的筛选方法与结果;第五章介绍了基准的推导方法和推导结果;第六章为基准审核情况;附 录A以列表方式提供了镉对淡水水生生物的急性毒性数据;附录B以列表方式提供了镉对淡水 水生生物的慢性毒性数据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一镉》(2020年版)、《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一镉》 20〗0年版〕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中国环境科学硏究院依据《淡水水生生 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831-2017)起草。— 6 — 前 言 生态环境基准是在特定条件和用途下,环境因子(污染物质或有害要素)对人群健康与 生态系统不产生有害效应的最大剂量或水平。生态环境基准研究以环境暴露、毒性效应与风 险评估为核心,揭示环境因子对人群健康和生态安全影响的客观规律,研究结果不仅是制修 订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也是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基 石。从揭示客观规律看,生态环境基准具有普适性,但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构成等方面的差 异,也会使这种客观规律呈现一定的地域特殊性,需要各国乃至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针 对性研究。 环境基准研究始于 19 世纪末,发达国家相关工作开展较早,现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环 境基准体系,为环境标准的制定和颁布奠定了科学基础。我国相关工作起步晚,虽然围绕生 态环境基准陆续设立了一系列科研项目,但基础薄弱、任务部署零散、体系不强、研究方法 不统一,成果产出距离满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生态文明建 设的不断深化及其对生态环境服务功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研究制定符合我国生态环境特征的 生态环境基准,对于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5条提出:“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作为生态 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基准工作在法律层面得以明确,为建立健全国家生态环 境基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基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7年,生态环境部(原环 境保护部)发布了《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公告2017年第14号)。在充分吸收国 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区域特征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生态环境部从制定水 质生态环境基准入手进行探索和实践,于2017年开始陆续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制定技术指 南,规范我国生态环境基准制定程序、技术和方法。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镉》(2020年版)是我国首个生态环境基准。根据《国家环 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为阐述生态环境基准制定的具体方法和过程,生态环境基准发布 时需编制技术报告作为附件。《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镉》(2020年版)分为六章 和两附录:第一章概述了基准制定的基本情况;第二章介绍了国内外相关基准的研究进展; 第三章介绍了镉及其化合物的理化性质和毒性效应;第四章介绍了基准制定所需文献和数据 的筛选方法与结果;第五章介绍了基准的推导方法和推导结果;第六章为基准审核情况;附 录A以列表方式提供了镉对淡水水生生物的急性毒性数据;附录B以列表方式提供了镉对淡水 水生生物的慢性毒性数据。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镉》(2020年版)、《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镉》 (2020年版)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依据《淡水水生生 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HJ 831—2017)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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