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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 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 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 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 的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 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 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 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 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 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 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 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我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 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 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 6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2 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 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 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 的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 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4 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 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 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 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 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 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 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 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我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 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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