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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以其投入资本的多少享有相应份额的财产所有权,即投资者 所有权。投资者所有权表现为三种权能: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 力。投资者向企业投资以后,再无权直接从企业财产中抽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投资, 也无权直接处置由于自己投资形成的企业财产,而只能通过股息分红获得投资回 报,或者通过在市场上转让自己拥有的公司股份来收回投资和取得资本增值收益。 这就是投资者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而且,公司制企业由于投资主体多元 化,投资者不一定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不是股 东,但股东可以通过行使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或通过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来约 束和监督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投资者所有权与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 离。 3)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制度 自然人企业中的业主(包括无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由 于自然人企业不是法人,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因而也没有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 企业业主在企业中的财产和在企业之外的财产连成一体,偿还债务时无企业内外财 产之分。有限合伙人虽承担有限责任,但只是合伙的一部分,相当于是企业的债权 人。公司制企业则不同,企业的股东将属于自己的财产投入法人企业后,投入的这 部分资产就与他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股东仅以投资的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 任。这是由于,公司制企业是法人企业,是独立于投资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它以法 人组织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以投资者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与投资者的其它财产无关。如果企业破产而全部资产还不足以抵偿 债务时,每个股东损失的最大限度也只是丧失他对该企业的全部出资。这种投资者 有限责任制度大大降低了投资主体的投资风险 第三节公司制企业的法人地位与治理机构 企业法人的概念 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法律上对组织的“人格 化”,是独立的民事主体。4 2) 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以其投入资本的多少享有相应份额的财产所有权,即投资者 所有权。投资者所有权表现为三种权能: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 力。投资者向企业投资以后,再无权直接从企业财产中抽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投资, 也无权直接处置由于自己投资形成的企业财产,而只能通过股息分红获得投资回 报,或者通过在市场上转让自己拥有的公司股份来收回投资和取得资本增值收益。 这就是投资者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而且, 公司制企业由于投资主体多元 化,投资者不一定直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不是股 东,但股东可以通过行使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或通过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来约 束和监督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这就形成了投资者所有权与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 离。 3)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制度 自然人企业中的业主(包括无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由 于自然人企业不是法人,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因而也没有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 企业业主在企业中的财产和在企业之外的财产连成一体,偿还债务时无企业内外财 产之分。有限合伙人虽承担有限责任,但只是合伙的一部分,相当于是企业的债权 人。公司制企业则不同,企业的股东将属于自己的财产投入法人企业后,投入的这 部分资产就与他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股东仅以投资的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 任。这是由于,公司制企业是法人企业,是独立于投资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它以法 人组织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以投资者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与投资者的其它财产无关。如果企业破产而全部资产还不足以抵偿 债务时,每个股东损失的最大限度也只是丧失他对该企业的全部出资。这种投资者 有限责任制度大大降低了投资主体的投资风险。 第三节 公司制企业的法人地位与治理机构 一、企业法人的概念 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法律上对组织的“人格 化”,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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