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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五)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 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 现金流量等情况 (六)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七)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 说明。 (八)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处置价格等。 第十九条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三)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 定方法 (四)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 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五)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 流量等情况。 (七)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 (八)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7 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五)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 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 现金流量等情况。 (六)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七)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 说明。 (八)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处置价格等。 第十九条 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 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三)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 定方法。 (四)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 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五)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 流量等情况。 (七)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 (八)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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