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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总督所辖各卫所置称卫千总,所辖守御所置称所千总,统军督运漕粮。四川、云南、甘肃、贵州等 省土司官中有士千总 工部 官署名。西汉时本由将作大匠、少府等分掌工程、苑囿等事。东汉始以民曹掌缮治、动作、盐池、 苑囿。魏以左民尚书领其事。晋以后,尚书屯田、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水利)等瑛,所 掌均属工务范围。北齐以祠部尚书辖屯田、起部,以都官尚书辖水部。隋文帝定六部制度,设工部 掌管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主官为尚书。炀帝时以侍郎为次官。历代沿袭。清光绪 二十九年(1903),设商部。三十二年,并工部入商部,易名农工商部。工部原辖部分职务划入民政、 度支、陆军等部。 工关 清代税关。掌征收竹、木、船钞。属工部。宣统三年(1911),工关多改称常关,并隶度支 工官 官名。先秦有工师,为工官之长。当时工匠多由国家管辖,凡管理工匠之官,都称工官。秦、汉 少府、中尉等官所呼,都有手工业部门。《史记·平准书》:“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赡之” 武库有令、丞,为中尉(后改执金吾)属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条,《续汉书·百官志四》执 金吾条,述属官均至武库为止,盖工官职卑,概从省略,据此则其他有造作之职的官署官吏,所属必 有工官无疑又西汉在蜀、广汉、河内等郡特置工官,掌制造武器、日用器物与手工艺品,设有护工卒 史等官。东汉沿置,掌收手工业品的税 工商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设。主管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设总务厅与工务、商 务、矿务三司。次年,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 工师 官名,掌百工和手工业制造,西周始置,称为“工”。《国语·周语上》:“工协革”。韦昭注:“工, 百工之官。”春秋战国时都称“工师”。《孟子·梁惠王下》载孟子见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 求大木,匠人斫而小之而怒。” 工正 官名。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为司马属官,掌车服。《左传·襄公九年(记宋灾,“使皇 郧(官为司马)命校正出马,工正出车。”《左传·昭公四年》记杜泄曰:“夫子(指叔孙)为司马, 与工正书服”。杜预注:“服,车服之器,工正所书。”或称工人。《国语·周语中》:“工人展车”。韦 昭注:“展省客车,补伤败也。” 广储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康熙十六年(1677)由御用监改置。下设银、皮、瓷、缎、衣、茶六库,掌 其出纳。银库储金银,皮库储皮革、昵绒、象牙、犀角等,瓷库储瓷器及铜、锡器皿,缎库储缎、纱 绸、绫、绢、布等,衣库储朝服、便衣及八旗兵丁盔甲等,茶库储茶叶、人碜、香、纸、颜料、绒线 等。六库之下设有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帽房、针线房,分别承做各项物品。 广储司每年由内务府大臣一人轮值管理,本司设总管六库郎中及六库郎中、中外郎、司库、司匠、副 司库、库使等员。 广惠库运总督所辖各卫所置称卫千总,所辖守御所置称所千总,统军督运漕粮。四川、云南、甘肃、贵州等 省土司官中有士千总。 工部 官署名。西汉时本由将作大匠、少府等分掌工程、苑囿等事。东汉始以民曹掌缮治、动作、盐池、 苑囿。魏以左民尚书领其事。晋以后,尚书屯田、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水利)等瑛,所 掌均属工务范围。北齐以祠部尚书辖屯田、起部,以都官尚书辖水部。隋文帝定六部制度,设工部, 掌管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主官为尚书。炀帝时以侍郎为次官。历代沿袭。清光绪 二十九年(1903),设商部。三十二年,并工部入商部,易名农工商部。工部原辖部分职务划入民政、 度支、陆军等部。 工关 清代税关。掌征收竹、木、船钞。属工部。宣统三年(1911),工关多改称常关,并隶度支部。 工官 官名。先秦有工师,为工官之长。当时工匠多由国家管辖,凡管理工匠之官,都称工官。秦、汉 少府、中尉等官所呼,都有手工业部门。《史记·平准书》:“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赡之”。 武库有令、丞,为中尉(后改执金吾)属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条,《续汉书·百官志四》执 金吾条,述属官均至武库为止,盖工官职卑,概从省略,据此则其他有造作之职的官署官吏,所属必 有工官无疑又西汉在蜀、广汉、河内等郡特置工官,掌制造武器、日用器物与手工艺品,设有护工卒 史等官。东汉沿置,掌收手工业品的税。 工商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设。主管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设总务厅与工务、商 务、矿务三司。次年,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 工师 官名,掌百工和手工业制造,西周始置,称为“工”。《国语·周语上》:“工协革”。韦昭注:“工, 百工之官。”春秋战国时都称“工师”。《孟子·梁惠王下》载孟子见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 求大木,匠人斫而小之而怒。” 工正 官名。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为司马属官,掌车服。《左传·襄公九年(记宋灾,“使皇 郧(官为司马)命校正出马,工正出车。”《左传·昭公四年》记杜泄曰:“夫子(指叔孙)为司马, 与工正书服”。杜预注:“服,车服之器,工正所书。”或称工人。《国语·周语中》:“工人展车”。韦 昭注:“展省客车,补伤败也。” 广储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康熙十六年(1677)由御用监改置。下设银、皮、瓷、缎、衣、茶六库,掌 其出纳。银库储金银,皮库储皮革、昵绒、象牙、犀角等,瓷库储瓷器及铜、锡器皿,缎库储缎、纱、 绸、绫、绢、布等,衣库储朝服、便衣及八旗兵丁盔甲等,茶库储茶叶、人碜、香、纸、颜料、绒线 等。六库之下设有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帽房、针线房,分别承做各项物品。 广储司每年由内务府大臣一人轮值管理,本司设总管六库郎中及六库郎中、中外郎、司库、司匠、副 司库、库使等员。 广惠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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