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裢贵华经将贸墨去号 民法总论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 一、代理的意义 (一)代理的概念 指一人代另一人实施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所代的另一人。代 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为其所代并承受法律行为效果的人称为本人,又称 为被代理人、委托人或授权人,通过代理人与本人建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称为相对人或 第三人。 我们以到书店买书为例看一下代理的法律结构: 1、当事人之间直接实施法律行为的模式是:甲到书店买书,甲和书店相互进行意思 表示,建立买卖合同,甲和书店是这个合同的当事人 2、通过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模式是:甲没有时间去买书,便委托乙代他到书店买 书,由乙代甲向书店进行意思表示,建立买卖合同,甲和书店是这个合同的当事人。乙 作为甲的代理人,在完成代他买书的代理工作后,就退出了这一交易,乙并不是买卖合 同的当事人。 (二)代理关系的当事人 由三方当事人构成:本人(被代理人、委托人、授权人)、代理人、相对人(第三人)。 本人是借助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同相对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 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均可作为代理关系的本人。 代理人是指代本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须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 为三种: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出自法律的直接 规定;指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因法院判决指定或有关机关依法指定而发生;委托代理人的 代理权则来自本人的授权。 相对人是由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而与本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 举例:甲是8周岁的儿童,擅长绘画,某出版社决定出版其画作。根据我国《著作 权法》的规定,出版社应当和甲签订出版合同。但是,由于甲是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直 接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由其父亲乙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他签订该出版合同。在这一民 事法律关系中,甲是被代理人或者本人,乙是代理人,出版社是相对人或第三人,甲和 出版社是这个出版合同的当事人。 问题:为什么乙不是出版合同的当事人? (三)代理是三方关系 第一,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代理的基础关系。在意定代理的场合,基础 关系通常是委托、合伙、劳动、雇佣、承揽等合同关系:在法定代理的场合,其基础关 系是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监护关系。 第二,本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结果所产生的民事法 律关系,如买卖合同关系。 第三,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与相对人并不发生任何法 律关系,只有在特殊情形下,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即由该代理人 作为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并对相对人承担责任,如无权代理行为。 (四)代理制度的社会作用 第1页共6页民法总论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 一、代理的意义 (一)代理的概念 指一人代另一人实施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所代的另一人。代 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为其所代并承受法律行为效果的人称为本人,又称 为被代理人、委托人或授权人,通过代理人与本人建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称为相对人或 第三人。 我们以到书店买书为例看一下代理的法律结构: 1、当事人之间直接实施法律行为的模式是:甲到书店买书,甲和书店相互进行意思 表示,建立买卖合同,甲和书店是这个合同的当事人 2、通过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模式是:甲没有时间去买书,便委托乙代他到书店买 书,由乙代甲向书店进行意思表示,建立买卖合同,甲和书店是这个合同的当事人。乙 作为甲的代理人,在完成代他买书的代理工作后,就退出了这一交易,乙并不是买卖合 同的当事人。 (二)代理关系的当事人 由三方当事人构成:本人(被代理人、委托人、授权人)、代理人、相对人(第三人)。 本人是借助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同相对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 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均可作为代理关系的本人。 代理人是指代本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须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 为三种: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出自法律的直接 规定;指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因法院判决指定或有关机关依法指定而发生;委托代理人的 代理权则来自本人的授权。 相对人是由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而与本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 举例:甲是 8 周岁的儿童,擅长绘画,某出版社决定出版其画作。根据我国《著作 权法》的规定,出版社应当和甲签订出版合同。但是,由于甲是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直 接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由其父亲乙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他签订该出版合同。在这一民 事法律关系中,甲是被代理人或者本人,乙是代理人,出版社是相对人或第三人,甲和 出版社是这个出版合同的当事人。 问题:为什么乙不是出版合同的当事人? (三)代理是三方关系 第一,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代理的基础关系。在意定代理的场合,基础 关系通常是委托、合伙、劳动、雇佣、承揽等合同关系;在法定代理的场合,其基础关 系是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监护关系。 第二,本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结果所产生的民事法 律关系,如买卖合同关系。 第三,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与相对人并不发生任何法 律关系,只有在特殊情形下,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即由该代理人 作为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并对相对人承担责任,如无权代理行为。 (四)代理制度的社会作用 第 1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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