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 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 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宁波东力全体股东 及有关方面参考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 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 下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无其它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 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宁波东力、交易对方和有关 各方提供。宁波东力、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 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 査,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义务。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宁波东 力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 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1-3-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1-3-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 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 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宁波东力全体股东 及有关方面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 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 下: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无其它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 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宁波东力、交易对方和有关 各方提供。宁波东力、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 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 查,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义务。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宁波东 力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 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