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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 2013年7月8日为授权日,授予十名激励对象合计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83元 /股,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5元(含税)”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每10股转增 3股,派8元(含税)”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调整为1,040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6.56元/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深交所确认,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 准登记,公司十名激励对象于2014年10月10日完成第一个行权期31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 报告期,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派6元(含税)”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经2015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未行权的期权数量调整为873.60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4.97元/股。 2015年7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 期股权激励计划十名激励对象的374.40万份股票期权自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7 日进入第二个可行权期,行权价格为4.97元/股。应激励对象申请,深交所确认,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完成了十名激励对象374.40万份股票期权 的行权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情况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口适用√不适用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 29 2013 年 7 月 8 日为授权日,授予十名激励对象合计 8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83 元 /股,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因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派 5 元(含税)”的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 8 元(含税)”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调整为 1,040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6.56 元/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深交所确认,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 准登记,公司十名激励对象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完成第一个行权期 312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 报告期,因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2 股,派 6 元(含税)”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经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未行权的期权数量调整为 873.60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4.97 元/股。 2015 年 7 月 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十名激励对象的 374.40 万份股票期权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7 月 7 日进入第二个可行权期,行权价格为 4.97 元/股。应激励对象申请,深交所确认,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完成了十名激励对象 374.40 万份股票期权 的行权手续。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第 二 期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具 体 实 施 情 况 详 见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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