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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可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总计不得超 过36小时。但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上述限制 2.休息休假 休息休假包括:第一,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内给予劳动者休息和用餐的时间, 一般为1至2小时,最少不得少于半小时。第二,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两个邻近工作日之间 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16小时。第三,公休假日。劳动者在1周(7日)内享有不少于24小时 的连续休息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第四,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 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第五,探亲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作和工 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者配偶团聚的假期。第六,带薪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对于加班加点,劳动法确定了较高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 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报酬。 3.工资 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 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 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健康检査。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 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 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 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 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国家也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调 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委员 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提出仲裁协议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 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可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总计不得超 过36小时。但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上述限制。 2.休息休假 休息休假包括:第一,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内给予劳动者休息和用餐的时间, 一般为1至2小时,最少不得少于半小时。第二,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两个邻近工作日之间 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16小时。第三,公休假日。劳动者在1周(7日)内享有不少于24小时 的连续休息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第四,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 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第五,探亲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作和工 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者配偶团聚的假期。第六,带薪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对于加班加点,劳动法确定了较高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 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报酬。 3.工资 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 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 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 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 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 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5)不得安排 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 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国家也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协商;调解 ;仲裁;诉讼。调 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委员 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提出仲裁协议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 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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