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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层积60天每天光照8小时 紫穗槐 始温80℃水浸种24小时去掉种皮发芽 去掉种皮 15去掉种皮:浓硫酸浸种30分钟后用清水反复冲洗 80℃水浸种,自然冷却24小时,剩余硬粒再用80℃ 水浸种并自然冷却28小时,每天光照8小时 「始温45℃水浸种24小时,切开种皮继续浸种2天「 15每天光照8小 按发芽床的编号依次记载,记载项目如下: 正常发芽粒一长出正常胚根,特大粒、大粒和中粒种子的幼根长为该种粒长度的- 半以上:小粒和特小粒种子的幼根长度大于该种粒的长度。如是复粒种子,其中只要长出 个正常幼根即可作为正常发芽。并在记录表上注明,凡符合定义的正常发芽用镊子取出 异状发芽粒—胚根短生长迟滞,并且异常瘦弱,胚根腐坏,胚根出自珠孔以外的部 位,胚根呈负向地性,胚根卷曲,子叶生出,双胚联结等。 腐烂粒一内含物腐烂的种粒。 7、发芽结果计算 在发芽测定结束后进行以下各项指标的统计计算 1)发芽率(%)=-×100 式中:n—正常发芽粒数 N供测种子数 发芽率按组计算,然后计算四组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取整数,如组间差距没有超过 表7的随机误差范围,其结果可认为是正确的,即平均值作为本次测定的结果。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第二次测定: a)各重复之间的最大差距超过表7所列的容许范围 b)预处理的方法不当或测定条件不当,未能得出正确结果 c)发芽粒的鉴别或记载错误而无法核对改正 d)霉菌或其他因素严重干扰测定结果 第二次测定一般在第一次测定以后进行,也可以与第一次测定同时进行,计算两次测 定的平均值,并按表8检查两次测定是否超过差距。如果两次测定间的差距不超过表8的容 许范围,就以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本批种子的发芽率。如果超过至少应该再做一次测定 复验和仲裁检验时,判断两次测定是否相等,也用表8 表7发芽百分率的最大容许误差 93-94沙棘 20/30 5 14 0~5℃层积 60 天每天光照 8 小时 紫穗槐 25 7 14 始温 80℃水浸种 24 小时去掉种皮发芽 柠条 28 5 12 花棒 28 10 20 去掉种皮 胡枝子 20/35 7 15 去掉种皮;浓硫酸浸种 30 分钟后用清水反复冲洗 刺槐 20/30 5 10 80℃水浸种,自然冷却 24 小时,剩余硬粒再用 80℃ 水浸种并自然冷却 28 小时,每天光照 8 小时 槐树 25 7 29 始温 80℃水浸种 24 小时 臭椿 30 7 21 枸杞 20 6 14 始温 45℃水浸种 24 小时,切开种皮继续浸种 2 天 侧柏 25 9 20 白榆 20 4 7 杨属 20/30 3 6 桑 30 8 15 每天光照 8 小时 按发芽床的编号依次记载,记载项目如下: 正常发芽粒 — 长出正常胚根,特大粒、大粒和中粒种子的幼根长为该种粒长度的一 半以上;小粒和特小粒种子的幼根长度大于该种粒的长度。如是复粒种子,其中只要长出一 个正常幼根即可作为正常发芽。并在记录表上注明,凡符合定义的正常发芽用镊子取出。 异状发芽粒 — 胚根短生长迟滞,并且异常瘦弱,胚根腐坏,胚根出自珠孔以外的部 位,胚根呈负向地性,胚根卷曲,子叶生出,双胚联结等。 腐烂粒 — 内含物腐烂的种粒。 7、发芽结果计算 在发芽测定结束后进行以下各项指标的统计计算。 n 1)发芽率 (%)= — × 100 N 式中:n—正常发芽粒数 N—供测种子数 发芽率按组计算,然后计算四组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取整数,如组间差距没有超过 表 7 的随机误差范围,其结果可认为是正确的,即平均值作为本次测定的结果。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第二次测定: a) 各重复之间的最大差距超过表 7 所列的容许范围; b) 预处理的方法不当或测定条件不当,未能得出正确结果; c) 发芽粒的鉴别或记载错误而无法核对改正; d) 霉菌或其他因素严重干扰测定结果。 第二次测定一般在第一次测定以后进行,也可以与第一次测定同时进行,计算两次测 定的平均值,并按表 8 检查两次测定是否超过差距。如果两次测定间的差距不超过表 8 的容 许范围,就以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本批种子的发芽率。如果超过至少应该再做一次测定。 复验和仲裁检验时,判断两次测定是否相等,也用表 8。 表 7 发芽百分率的最大容许误差 平均发芽百分率 最大容许误差 99 98 97 96 95 93~94 2 3 4 5 6 7~8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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