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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所以说,器官移植的现状其实并不乐观。 那么,缘何死囚成为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或完善。像在国外,司机从拿到驾照的那刻起,就要 选择一旦车祸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对于这之后的组织配型,器官分配都有 规定好的操作手续,而中国在这方面显然非常欠缺。一个普通公民,纵使他有 心在死后捐献器官,也没有明确正规的地方让他办手续,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的保障。而处于国家监控下的死囚,可能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人来办这份手续 捐獻自己的器官 2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现在其实有很多人是不愿捐献器官的,即使有些 人愿意,但他们的家属可能也并不同意他的做法,这其中很多是受“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和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特别是老一辈的 人认为人应该保持躯体的完整性离开这个世界。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中 国器官捐献的减少,而中国人口众多,这么大的器官缺口,国家也只好从死囚 方面来稍作弥补。 3死囚自身的意愿。现在挺多反对死囚捐献器官的人,大多是认为死囚捐献器 官并非出于自愿,其实也不尽然。一些死囚在做了极恶之事后会感到后悔,受 到良心的谴责,在良知和道德压力的双重夹击下,死囚自愿捐献器官的可能性 还是很大的。 4死囚家属的态度。一些死囚由于其自身罪孽太深,其家属可能由于各种压力 或许无法去面对而拒绝收殓因而“无人收殓或拒绝收殓的死刑犯尸体还是占相 当数量,而根据198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 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实施《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 暂行规定》,这部分人的器官是可以取用的。 死囚器官捐献确实不是长久之计,最终必将消逝在社会洪流中,但这绝不 是一朝一夕的,毕竟中国如今的器官捐献状况并不乐观,器官缺口也很大。况 且,仅仅因为怀疑死囚捐献器官不是出于自愿便蔡止所有死囚捐献,从伦理上 也讲不通:一方面,普通公民能捐器官,死囚就不可以吗?国家并未剥夺他们 的这项权力;再者,如我上面所讲到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很多死囚还是自愿捐 献器官以期做些弥补的。 那么在死囚器官移植依然存在的现阶段,我们能做些什么?我觉得有以下 几方面可以完善 1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器官移植方面的宜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和死囚能详细了 解到底什么是器官移植,器官移植的利弊和如何捐献器官等,以破除中国人心 中的传统观念,从而提高死囚捐献器官的自愿性和老百姓器官捐献的数量,扩 大器官来源。 2为了使死囚器官移植更规范化,人性化,我们应加大这项工作的透明度,对 于死囚的家属,我们应提前告知,征得他们的同意,同时也可以请一些普通百 姓代表社会来监督这项工作的进行 3国家法律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可以像国外 样建立切实可行的捐献制度。特别的,对于死囚器官捐献这块必须尤其注意, 毕竟死囚是个特殊人群,他们本身就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国家必须保障他们源。所以说,器官移植的现状其实并不乐观。 那么,缘何死囚成为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我想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或完善。像在国外,司机从拿到驾照的那刻起,就要 选择一旦车祸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对于这之后的组织配型,器官分配都有 规定好的操作手续,而中国在这方面显然非常欠缺。一个普通公民,纵使他有 心在死后捐献器官,也没有明确正规的地方让他办手续,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的保障。而处于国家监控下的死囚,可能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人来办这份手续, 捐献自己的器官。 2.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现在其实有很多人是不愿捐献器官的,即使有些 人愿意,但他们的家属可能也并不同意他的做法,这其中很多是受“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和“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特别是老一辈的 人认为人应该保持躯体的完整性离开这个世界。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中 国器官捐献的减少,而中国人口众多,这么大的器官缺口,国家也只好从死囚 方面来稍作弥补。 3.死囚自身的意愿。现在挺多反对死囚捐献器官的人,大多是认为死囚捐献器 官并非出于自愿,其实也不尽然。一些死囚在做了极恶之事后会感到后悔,受 到良心的谴责,在良知和道德压力的双重夹击下,死囚自愿捐献器官的可能性 还是很大的。 4.死囚家属的态度。一些死囚由于其自身罪孽太深,其家属可能由于各种压力, 或许无法去面对而拒绝收殓。因而“无人收殓或拒绝收殓”的死刑犯尸体还是占相 当数量,而根据198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 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实施《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 暂行规定》,这部分人的器官是可以取用的。 死囚器官捐献确实不是长久之计,最终必将消逝在社会洪流中,但这绝不 是一朝一夕的,毕竟中国如今的器官捐献状况并不乐观,器官缺口也很大。况 且,仅仅因为怀疑死囚捐献器官不是出于自愿便禁止所有死囚捐献,从伦理上 也讲不通:一方面,普通公民能捐器官,死囚就不可以吗?国家并未剥夺他们 的这项权力;再者,如我上面所讲到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很多死囚还是自愿捐 献器官以期做些弥补的。 那么在死囚器官移植依然存在的现阶段,我们能做些什么?我觉得有以下 几方面可以完善: 1.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器官移植方面的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和死囚能详细了 解到底什么是器官移植,器官移植的利弊和如何捐献器官等,以破除中国人心 中的传统观念,从而提高死囚捐献器官的自愿性和老百姓器官捐献的数量,扩 大器官来源。 2.为了使死囚器官移植更规范化,人性化,我们应加大这项工作的透明度,对 于死囚的家属,我们应提前告知,征得他们的同意,同时也可以请一些普通百 姓代表社会来监督这项工作的进行。 3.国家法律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可以像国外一 样建立切实可行的捐献制度。特别的,对于死囚器官捐献这块必须尤其注意, 毕竟死囚是个特殊人群,他们本身就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国家必须保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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