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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宙计准训第1301号一审计证据》岩在现范注册会计师获取面 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需实施的审计程序。该准则共五章 三十五条,主要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以及获 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进行了阐述。准则对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的因素进行 了详细说明,并分别对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以及 与列报相关的认定讲行了说明。准则按审计程序的目的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分为 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并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的具体审计程序 的类型及其与审计程序的目的之间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 一存货监盘》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实施存 货监盘程序,分六章三十三条对存货监盘的含义、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存货监 盘计划、存货监盘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以及存货监盘结果对审计报告的影响等方面 进行了说明。根据准则的规定,存货监盘是一项复合程序,是观察程序和检查程序的结 合运用,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双重目的的测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 一函证》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实施函证获 取审计证据。该准则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对函证决策、询证函的设计以及函证的实施 与评价等方面加以说明。准则明确了函证的内容、函证程序实施的范用和时间以及函证 的不同方式及其应用,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实施函证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 一分析程序》共五章二十三条。该准则阐 述了分析程序的性质和目的,进而分别针对注册会计师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用作实质性程序和用于总体复核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最后对调查异常项目的总体要求和 具体措施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一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共十三章四十八条,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审计程序时使用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 试项目的方法。该准则说明了获取审计证据时对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的 考虑,以及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的考虑,并对注册会计师用来选取 测试项目的三种方法作出了规定,即选取全部项目、选取特定项目和审计抽样。准则还 重点针对审计抽样,从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方法的使用、样本设计、样本规模、选取 样本、实施审计程序、误差的性质和原因、推断误差以及评价样本结果等方面加以详细 说明,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科学运用审计抽祥、合理确定审计范围提供了进一 的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一会计估计的审计》则在会计估计的审计 方面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必要的指引。该准则共七章二十五条,界定了被审计单位管理 层与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的责任,并重点说明了针对会计估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 审计程序、复核和测试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的过程、运用独立估计、复核期后事项以及 平价审计程序的结果等若干方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旨在规范 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共九章五十条。该准则在界定了被审计单位 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的责任之后,进一步对下述方面进行了重点说明:了解 .7 - 7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获取审 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需实施的审计程序。该准则共五章 三十五条,主要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以及获 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进行了阐述。准则对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的因素进行 了详细说明,并分别对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以及 与列报相关的认定进行了说明。准则按审计程序的目的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分为 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并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的具体审计程序 的类型及其与审计程序的目的之间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l 号——存货监盘》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实施存 货监盘程序,分六章三十三条对存货监盘的含义、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存货监 盘计划、存货监盘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以及存货监盘结果对审计报告的影响等方面 进行了说明。根据准则的规定,存货监盘是一项复合程序,是观察程序和检查程序的结 合运用,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双重目的的测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实施函证获 取审计证据。该准则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对函证决策、询证函的设计以及函证的实施 与评价等方面加以说明。准则明确了函证的内容、函证程序实施的范围和时间以及函证 的不同方式及其应用,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实施函证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3 号——分析程序》共五章二十三条。该准则阐 述了分析程序的性质和目的,进而分别针对注册会计师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用作实质性程序和用于总体复核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最后对调查异常项目的总体要求和 具体措施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4 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共十三章四十八条,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审计程序时使用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 试项目的方法。该准则说明了获取审计证据时对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的 考虑,以及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的考虑,并对注册会计师用来选取 测试项目的三种方法作出了规定,即选取全部项目、选取特定项目和审计抽样。准则还 重点针对审计抽样,从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方法的使用、样本设计、样本规模、选取 样本、实施审计程序、误差的性质和原因、推断误差以及评价样本结果等方面加以详细 说明,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科学运用审计抽样、合理确定审计范围提供了进一步 的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1 号——会计估计的审计》则在会计估计的审计 方面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必要的指引。该准则共七章二十五条,界定了被审计单位管理 层与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的责任,并重点说明了针对会计估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 审计程序、复核和测试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的过程、运用独立估计、复核期后事项以及 评价审计程序的结果等若干方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2 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旨在规范 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共九章五十条。该准则在界定了被审计单位 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的责任之后,进一步对下述方面进行了重点说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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