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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重平规则 如果某一可逆反应可以由几个可逆反应相加或 相减得到,则该可逆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等于几个 可逆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的乘积或商。这种关系称 为多重平衡衡规则。学“十五国家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如果: 可逆反应(3)=可逆反应(1)+可逆反应(2) 则有: AG品=A,G品+A,G品 -RTIn Ke=-RTInKe-RTIn Ke K-Ke:K9 供药学类及医学检验专业用) 四、多重平衡规则 如果某一可逆反应可以由几个可逆反应相加或 相减得到,则该可逆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等于几个 可逆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的乘积或商。这种关系称 为多重平衡规则。 如果: 可逆反应(3) = 可逆反应(1) + 可逆反应(2) 则有:   +  r m,3 r m,1 r m,2 G G G = 3 1 2 3 1 2 RT K RT K RT K ln ln ln K K K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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