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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皮肤致敏 皮肤致敏为变态反应,包括药物致敏和 光敏反应。 作用机制 药物与蛋白以共价键结合,具用免疫原性。 药物在光的作用下,形成半抗原性物质。 特征 没有明确的毒理学量-效关系。 再次接触该药物才能激发特定症状。二)皮肤致敏 皮肤致敏为变态反应,包括药物致敏和 光敏反应。 作用机制 药物与蛋白以共价键结合,具用免疫原性。 药物在光的作用下,形成半抗原性物质。 特征 没有明确的毒理学量-效关系。 再次接触该药物才能激发特定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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