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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导入 【任务导入】案例:广州东凌地产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事件 2020年1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州东凌地 产管理的小区生活污水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广州东凌地产在正常经营情况下:金地公园上城(B区)污 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4mg/儿、氨氮53.7mg/儿、悬浮物86mg/儿;金地香山湖(c区)污水排水口氨氮 16.3mg儿、悬浮物24mg/儿,均超过广州东凌地产应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表1一级标准排放限值。 2020年3月5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广州东凌地产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 行立案调查。广州东凌地产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是金地荔湖城、金地公园上城、金地香山湖的建 设开发单位和生活污水管理运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广州东凌地产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条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该条规 定第二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返回目录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课程导入 【任务导入】 案例:广州东凌地产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事件 2020年1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州东凌地 产管理的小区生活污水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广州东凌地产在正常经营情况下:金地公园上城(B区)污 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4mg/L、氨氮53.7mg/L、悬浮物86mg/L;金地香山湖(C区)污水排水口氨氮 16.3mg/L、悬浮物 24mg/L,均超过广州东凌地产应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2002)表1一级标准排放限值。 2020年3月5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广州东凌地产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 行立案调查。广州东凌地产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是金地荔湖城、金地公园上城、金地香山湖的建 设开发单位和生活污水管理运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广州东凌地产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条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该条规 定第二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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