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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670-1995 表5皮肤刺激强度分级 强 度 分值 无刺激性 00.4 轻度刺激性 0.51.9 中等刺激性 2.0≈5.9 强刺激性 6.08.0 注:pH≤2或pH≥11.5的农药可不进行本试验. 6眼刺激试验 6.1目的 了解试验农药对眼睛的刺激作用和程度,为农药生产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提供依据。 6.2试验农药 原药和制剂,但对具有强酸、强碱性质的化合物(pH≤2,PH≥11.5)不需做此试验。 6.3试验动物 成年的白色家免至少4只。试验前24h检查试验家兔双眼,有异常者不得使用。 6.4.剂量 液体农药或100倍稀释液0.1mL,粒状农药不超过100mg,且应先将颗粒磨成细粉。 6.5给药方法及观察时间 6.5.1将一侧下眼睑轻轻下拉,把试验农药滴入结膜囊内,为防止药液外溢,立即轻轻闭合眼睑约 1min。如用喷雾给药法,将眼脸分开,在眼前方10cm距离处迅速喷雾1s。 6.5.2给药后24h内不洗眼。 6.5.3对侧眼为对照, 6.5.4给药后于1,24,48,72h分别检查眼晴。如72h仍无刺激反应时,则终止试验。 6.5.5如果出现角膜损伤或眼睛其他部位出现反应,要继续观察损伤的经过及其可逆性,观察期最长 不超过21d。 6.5.672h刺澈反应仍不消退时,至少另选4只家免观察洗眼效果。即滴入药物后分别在4s和30s 时用生理盐水洗眼5min,观察洗眼后的眼睛反应情况。 6.6观察指标 除了观察结膜、角膜、虹膜外,还应注意其他部位的损害。 6.7结果评定 按表6将每只动物的角膜、虹膜和结膜的刺激反应的分值相加,即是一只动物眼刺激反应的总积 分。每个动物的刺激反应积分的总和除以动物数,就是该试验农药对眼刺激性的最后分值。再按表?评 定眼刺激程度。 表6眼损伤程度评分 部位及程度 积分 角膜 A混浊(以最致峦部位为准) 无混浊 0 散在或弥漫性混浊,虹膜清晰可见 211Gs 15670一 1995 表 5 皮肤刺激强度分级 强 度 分 值 无刺激性 轻度刺激性 中等刺激性 强刺激性 0- 0.4 0.5^ 1.9 2. 0- 5.9 6.0- 8.0 注:PH蕊2或PH)ll. 5的农药可不进行本试验. 6 眼刺激试验 61 目的 了解试验农药对眼睛的刺激作用和程度,为农药生产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提供依据。 6.2 试验农药 原药和制剂,但对具有强酸、强碱性质的化合物(pH<-2,pH>-11. 5)不需做此试验。 6.3 试验动物 成年的白色家兔至少4只。试验前24 h检查试验家兔双眼,有异常者不得使用。 64 剂量 液体农药或10。倍稀释液。.1 mL,粒状农药不超过100 mg,且应先将颗粒磨成细粉。 6.5 给药方法及观察时间 6. 5. 1 将一侧下眼睑轻轻下拉,把试验农药滴人结膜囊内,为防止药液外溢,立即轻轻闭合眼睑约 1 min。如用喷雾给药法,将眼睑分开.在眼前方10 cm距离处迅速喷雾1 s, 6.5.2 给药后 24 h内不洗眼。 6.5.3 对侧眼为对照, 6.5.4 给药后于 1,24,48,72 h分别检查眼晴。如 72 h仍无刺激反应时,则终止试验。 6.5.5 如果出现角膜损伤或眼睛其他部位出现反应,要继续观察损伤的经过及其可逆性,观察期最长 不超过21 d, 6. 5. 6 72 h刺激反应仍不消退时,至少另选4只家兔观察洗眼效果。即滴入药物后分别在4s和30 s 时用生理盐水洗眼5 min,观察洗眼后的眼睛反应情况。 6.6 观察指标 除了观察结膜、角膜、虹膜外,还应注意其他部位的损害。 6.7 结果评定 按表 6将每只动物的角膜、虹膜和结膜的刺激反应的分值相加,即是一只动物眼刺激反应的总积 分。每个动物的刺激反应积分的总和除以动物数,就是该试验农药对眼刺激性的最后分值。再按表7评 定眼刺激程度. 表 6 眼损伤程度评分 部 位 及 程 度 积 分 角膜 A 混浊(以最致密部位为准) 无混浊 散在或弥慢性混浊,虹膜清晰可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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