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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发行的管制。1996年1月,日本大藏省废除了此前长期实行的企业“适合发债基准”,规定无论何 种企业,只要获得一家以上的信用等级评定公司的信用等级评定,就可以发行企业债券 三、关于日本金融自由化展开过程的几点启示 通过前文对日本金融自由化展开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经济运行环境的演变是推动金融制度改革及金融自由化的最强大动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 个新阶段,必然会产生诸多新的经济问题,从而要求政府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以满足金融机构调整其业务内容 的需要。具体到9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的实例来说,日本著名经济学家堀内义的总结是非常确切的,他认为, 日本“金融自由化并非是高速经济增长的一个原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一个结果。”在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 时期,日本对金融业实行了极为严格的管制措施。甚至有人据此认为,日本的经济高速增长不是在市场机制 占主导地位之下实现的。骄人的经济发展成绩使日本政府对传统的金融管制体系非常满意,甚至从没有考虑 对其系统进行改革。但自70年代中后期开始,大企业资金需求减少与融资手段逐步多元化、赤字国债的大 量发行等新现象的出现,不断迫使日本政府进行金融制度改革,推进金融自由化。90年代后半期日本进行的 金融自由化改革则是经济、金融危机的必然结果。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与金融机构及金融主管当局 大藏省丑闻的不断曝光,人们日益怀疑日本政府的执政能力,公众輿论对政府行动和政策制约作用也 日趋增强。面对严峻的危机,不出台符合公众利益、得公众信心的重大举措,执政集团必将承担巨大的政 治成本。在其社会声誉降到最低点的情况下,日本政府被迫对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与组织结构进行彻底改革 以便获得自身的政治利益 第二,渐进式的金融自由化并不能完全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9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的金融自由化一直 是渐进地展开的。正是在这种渐进的金融自由化过程中,日本的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加剧。以银行业为例,在 日本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之下享受着多种巨额“经济租”的银行业,在管制放松过程中不仅“经济租”不 断减少,而且其原有的“势力范围”不断受到迅速崛起的证券业和企业直接融资的侵蚀。这样,银行业不仅 面临着确保存款稳定増长的难题,甚至在寻求合理、可靠的贷款对象方面也面临诸多困难。在此期间,日本 银行业的存贷期限结构风险、融资对象风险、融资内容风险不断扩大,违规、违法经营现象不断滋生蔓延。 这种现象的发生尽管有银行内部对经营风险控制弱化单方面的原因,但在吸收存款和寻求合理、可靠的贷款 对象都面临着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就很难通过内部控制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控制金融 风险的最重要手段是出台促进金融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通过谨慎的监管措施稳固金融业的经营基础和抗 风险能力,加强金融机枃的信息披露,通过适当的途径实现金融业的业务兼营化,是促进金融机构调整的一 个重要途径。因此,在泡沫经济破灭以后日本加快了金融机构业务兼营化步伐。第三,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种 管制制度改革的过程,必然存在利益格局重建问题,所以,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斗争不可避免。在这一过程中 政府必须避免被有关的利益主体所“俘获”。在日本金融自由化的展开过程中,证券业与银行业之间围绕国 债业务问题发生了尖锐的对立,一般产业企业则与银行业围绕CP发行合法化问题展开了激烈斗争。在各方 利益主体的斗争中,日本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被传统金融管制制度的最大受益者一——银行业所俘 获,尽力维护银行业利益的倾向。因为一般说来银行业的要求,例如从事国债等公共债券交易业务等,基本上 都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而证券业与一般产业企业的要求,都需要费尽周折才能够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照企业债券发行的管制。1996 年 1 月,日本大藏省废除了此前长期实行的企业“适合发债基准”,规定无论何 种企业,只要获得一家以上的信用等级评定公司的信用等级评定,就可以发行企业债券。 三、 关于日本金融自由化展开过程的几点启示 通过前文对日本金融自由化展开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经济运行环境的演变是推动金融制度改革及金融自由化的最强大动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一 个新阶段,必然会产生诸多新的经济问题,从而要求政府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以满足金融机构调整其业务内容 的需要。具体到 90 年代中期以前日本的实例来说,日本著名经济学家堀内义的总结是非常确切的,他认为, 日本“金融自由化并非是高速经济增长的一个原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一个结果。”在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 时期,日本对金融业实行了极为严格的管制措施。甚至有人据此认为,日本的经济高速增长不是在市场机制 占主导地位之下实现的。骄人的经济发展成绩使日本政府对传统的金融管制体系非常满意,甚至从没有考虑 对其系统进行改革。但自 70 年代中后期开始,大企业资金需求减少与融资手段逐步多元化、赤字国债的大 量发行等新现象的出现,不断迫使日本政府进行金融制度改革,推进金融自由化。90 年代后半期日本进行的 金融自由化改革则是经济、金融危机的必然结果。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与金融机构及金融主管当局 ———大藏省丑闻的不断曝光,人们日益怀疑日本政府的执政能力,公众舆论对政府行动和政策制约作用也 日趋增强。面对严峻的危机,不出台符合公众利益、赢得公众信心的重大举措,执政集团必将承担巨大的政 治成本。在其社会声誉降到最低点的情况下,日本政府被迫对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与组织结构进行彻底改革, 以便获得自身的政治利益。 第二,渐进式的金融自由化并不能完全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90 年代中期以前,日本的金融自由化一直 是渐进地展开的。正是在这种渐进的金融自由化过程中,日本的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加剧。以银行业为例,在 日本传统的金融管制制度之下享受着多种巨额“经济租”的银行业,在管制放松过程中不仅“经济租”不 断减少,而且其原有的“势力范围”不断受到迅速崛起的证券业和企业直接融资的侵蚀。这样,银行业不仅 面临着确保存款稳定增长的难题,甚至在寻求合理、可靠的贷款对象方面也面临诸多困难。在此期间,日本 银行业的存贷期限结构风险、融资对象风险、融资内容风险不断扩大,违规、违法经营现象不断滋生蔓延。 这种现象的发生尽管有银行内部对经营风险控制弱化单方面的原因,但在吸收存款和寻求合理、可靠的贷款 对象都面临着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就很难通过内部控制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控制金融 风险的最重要手段是出台促进金融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通过谨慎的监管措施稳固金融业的经营基础和抗 风险能力,加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通过适当的途径实现金融业的业务兼营化,是促进金融机构调整的一 个重要途径。因此,在泡沫经济破灭以后日本加快了金融机构业务兼营化步伐。第三,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种 管制制度改革的过程,必然存在利益格局重建问题,所以,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斗争不可避免。在这一过程中, 政府必须避免被有关的利益主体所“俘获”。在日本金融自由化的展开过程中,证券业与银行业之间围绕国 债业务问题发生了尖锐的对立,一般产业企业则与银行业围绕CP发行合法化问题展开了激烈斗争。在各方 利益主体的斗争中,日本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被传统金融管制制度的最大受益者———银行业所俘 获,尽力维护银行业利益的倾向。因为一般说来银行业的要求,例如从事国债等公共债券交易业务等,基本上 都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而证券业与一般产业企业的要求,都需要费尽周折才能够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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