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之比较 企业性质 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 义从事民事活动 投资人 ①投资人是自然人;②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③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 人/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企业名称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出资 共同: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区别: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 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企业事务管理 相似: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但企 业内部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剩余部分归投资人所有) /①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合伙企业所欠税款:③合伙企业的债 务;④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在合伙人之间按约定分配) 共同:企业解散后,企业存续期间债务的清偿责任5年后归于消灭。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之比较 企业性质 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 义从事民事活动 投资人 ①投资人是自然人;②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③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 人/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企业名称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出资 共同: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区别: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 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企业事务管理 相似: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但企 业内部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剩余部分归投资人所有) /①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合伙企业所欠税款;③合伙企业的债 务;④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在合伙人之间按约定分配) 共同:企业解散后,企业存续期间债务的清偿责任 5 年后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