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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分类(按供水对象) 1生活给水系统 饮用、京饪、盥洗、洗涤、沐浴等用水 对水质有较高要求。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2生产给水系统 冷却、洗涤、锅炉等用水。 对水质、水压有不同要求 3消防给水系统 对水量、水压有较高要求。 冷这三种系统可以分别设置,也可以组成共用系统, 如:生活一生产一消防共用系统;生活一消防共 用系统等。一、系统的分类(按供水对象) 1.生活给水系统 ➢ 饮用、烹饪、盥洗、洗涤、沐浴等用水。 ◼ 对水质有较高要求。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2.生产给水系统 ➢ 冷却、洗涤、锅炉等用水。 ◼ 对水质、水压有不同要求。 3.消防给水系统 ➢ 对水量、水压有较高要求。 ❖ 这三种系统可以分别设置,也可以组成共用系统, 如: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系统;生活-消防共 用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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