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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与临时工等不同的身份。身份的不同,使人在提干、工资发放、交纳养老统筹等各个方面存在差异。比如,笔者有 个朋友在某杂志社当记者、编辑,他组稿、编写能力很强,是杂志社的绝对骨干,但遗憾的是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干 每个月才领取不到2000元的工资,而其他几个同事,工作能力一般,整天悠闲地喝水抽烟,无所事事,每月却能领 取4000多元的工资,并且单位里还为其交纳养老保险。为什么?只因为我的朋友只是一个被聘用的编辑,而其他人 是杂志社的正式工,是干部身份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企业率先取消了行政级别,打破了国家干部与工人之间的界限,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但 是在事业单位,国家干部与聘用人员的壁垒仍然坚不可摧。今天,江苏各事业单位逐步推行“职员制”,并取消国家 干部称号,消除国家干部、聘用人员区别,笔者认为是追求社会平等、体现社会进步之举。 首先,取消国家干部称号,实行“职员制”,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应该因事择人,按 照职位与所从事的工作差别,确定给人以不同的待遇与报酬。以往,干部与聘用人员的界限是无法跨越的,因人给予 不同的待遇与报酬。而现在,江苏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的是因事给予不同的待遇与报酬,二者的区别在于 前者对人,后者对事:前者体现的是身份差别,后者则追求平等的分配原则。 其次,江苏省实行的“职员制”,打破了事业单位的身份界限。这样,原有事业单位上到局长,下到办事员,根 据他们的职务和职级,都将成为职员,在身份上人人平等,不仅打破了职务级别终身制,而且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 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平等竞争机制,从而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申论写作:干部考试作弊理应重罚 重庆市最近对在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中舞弊的207名公务员作出处理,责令他们自费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并 规定这些当事人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调资晋升推迟一年。消息一出,引来许多叫好声。重庆市的做法既可以说是意料 之外,也可以说在情理之中。干部考试作弊,理应施以重罚,何况是如此大面积的作弊。 说它是意料之外,是因为这样的事以前还没有过。持续不断的改革,已经彻底打破了“铁饭碗”的概念,不用说 企业内的劳动关系,就是政府机关内部,也在探索和推进多种形式的竞争上岗、辞退、问责制度,当了干部,成了国 家公务员,也不等于就捧上了“铁饭碗”,进了保险箱。但是,官贵民轻的封建意识仍然没有完全消失,计划经济时 期形成的身份待遇差异,使一些人总认为“吃皇粮”的干部不同于工人、农民,不仅各种待遇有保障,而且干部身份 本身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不出大事,有点小过失、犯点小错误没什么,不会影响自己的前程。 事实上,党政机关过去对干部考试作弊这类事的处理,的确存在糊弄了事的现象,或随意减免,或走走过场,即 使有人在考试中作弊,组织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得过去就算完事。对待考试的这种态度,结果看起来是皆大 欢喜,实际上不仅起不到提高公务员行政水平的作用,反而会助长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引起群众的反感。这也是造成 长期以来不少党政干部法治意识淡漠、依法行政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说重庆市的做法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干部本来就应当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一旦作出像考试作弊这样的失信行为, 就应当“罪加一等”,施以重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具有比真金白银更可贵的价值 建设诚信社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首当其冲。而政府的诚信,来自于每个公务员的诚信。人民群众就是从公务员 们的一言一行来看政府形象的。重庆市发生的200多名机关干部在考试中作弊事件,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正 常秩序,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对作弊者予以严厉惩处,不仅是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需要,而且是 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的需要。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了坚实的基础。要使这部法律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 每个公务员都应下功夫学好行政许可法知识,全面对照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对公务员进 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只是督促和检验公务员们学习和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一个手段,如果连这都不能以正确的态度 对待,违背诚信原则,为了“过关”而作弊,依法行政就无从谈起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以考试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工作必须走向规范 化,否则考核就会失去意义,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 申论范文 (一)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牵动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心。 “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个新论断,既 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认识,又是对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二)实践表明,现代社会是诚信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 7 - 工与临时工等不同的身份。身份的不同,使人在提干、工资发放、交纳养老统筹等各个方面存在差异。比如,笔者有 个朋友在某杂志社当记者、编辑,他组稿、编写能力很强,是杂志社的绝对骨干,但遗憾的是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干, 每个月才领取不到 2000 元的工资,而其他几个同事,工作能力一般,整天悠闲地喝水抽烟,无所事事,每月却能领 取 4000 多元的工资,并且单位里还为其交纳养老保险。为什么?只因为我的朋友只是一个被聘用的编辑,而其他人 是杂志社的正式工,是干部身份。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企业率先取消了行政级别,打破了国家干部与工人之间的界限,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但 是在事业单位,国家干部与聘用人员的壁垒仍然坚不可摧。今天,江苏各事业单位逐步推行“职员制”,并取消国家 干部称号,消除国家干部、聘用人员区别,笔者认为是追求社会平等、体现社会进步之举。 首先,取消国家干部称号,实行“职员制”,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应该因事择人,按 照职位与所从事的工作差别,确定给人以不同的待遇与报酬。以往,干部与聘用人员的界限是无法跨越的,因人给予 不同的待遇与报酬。而现在,江苏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的是因事给予不同的待遇与报酬,二者的区别在于 前者对人,后者对事;前者体现的是身份差别,后者则追求平等的分配原则。 其次,江苏省实行的“职员制”,打破了事业单位的身份界限。这样,原有事业单位上到局长,下到办事员,根 据他们的职务和职级,都将成为职员,在身份上人人平等,不仅打破了职务级别终身制,而且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 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平等竞争机制,从而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申论写作:干部考试作弊理应重罚 重庆市最近对在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中舞弊的207名公务员作出处理,责令他们自费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并 规定这些当事人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调资晋升推迟一年。消息一出,引来许多叫好声。重庆市的做法既可以说是意料 之外,也可以说在情理之中。干部考试作弊,理应施以重罚,何况是如此大面积的作弊。 说它是意料之外,是因为这样的事以前还没有过。持续不断的改革,已经彻底打破了“铁饭碗”的概念,不用说 企业内的劳动关系,就是政府机关内部,也在探索和推进多种形式的竞争上岗、辞退、问责制度,当了干部,成了国 家公务员,也不等于就捧上了“铁饭碗”,进了保险箱。但是,官贵民轻的封建意识仍然没有完全消失,计划经济时 期形成的身份待遇差异,使一些人总认为“吃皇粮”的干部不同于工人、农民,不仅各种待遇有保障,而且干部身份 本身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不出大事,有点小过失、犯点小错误没什么,不会影响自己的前程。 事实上,党政机关过去对干部考试作弊这类事的处理,的确存在糊弄了事的现象,或随意减免,或走走过场,即 使有人在考试中作弊,组织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得过去就算完事。对待考试的这种态度,结果看起来是皆大 欢喜,实际上不仅起不到提高公务员行政水平的作用,反而会助长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引起群众的反感。这也是造成 长期以来不少党政干部法治意识淡漠、依法行政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说重庆市的做法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干部本来就应当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一旦作出像考试作弊这样的失信行为, 就应当“罪加一等”,施以重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具有比真金白银更可贵的价值。 建设诚信社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首当其冲。而政府的诚信,来自于每个公务员的诚信。人民群众就是从公务员 们的一言一行来看政府形象的。重庆市发生的200多名机关干部在考试中作弊事件,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正 常秩序,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对作弊者予以严厉惩处,不仅是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需要,而且是 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公务员法治意识的需要。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了坚实的基础。要使这部法律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 每个公务员都应下功夫学好行政许可法知识,全面对照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对公务员进 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只是督促和检验公务员们学习和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一个手段,如果连这都不能以正确的态度 对待,违背诚信原则,为了“过关”而作弊,依法行政就无从谈起。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以考试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工作必须走向规范 化,否则考核就会失去意义,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 申论范文 (一)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牵动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心。 “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个新论断,既 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认识,又是对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二)实践表明,现代社会是诚信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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