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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规则 现行法律 ●破产财产,首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职工债权 税款 ●破产债权(没有物的担保的债权) ●破产法修改:对于破产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财产设 有物的抵押担保的,抵押物首先用于清偿职工债权 只有在职工债权得到满足后剩余的部分,担保权人才 享有优先权。(职工,不包括董事、经理 劳动债权的绝对优先—人道主义 民法学者的建议,但是商法学者有不同意见,银 行债权最有危险。其他国家没有如此规定清偿规则 ⚫ 现行法律 ⚫ 破产财产,首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 职工债权 ⚫ 税款 ⚫ 破产债权(没有物的担保的债权) ⚫ 破产法修改:对于破产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财产设定 有物的抵押担保的,抵押物首先用于清偿职工债权。 只有在职工债权得到满足后剩余的部分,担保权人才 享有优先权。(职工,不包括董事、经理) ⚫ ⚫ 劳动债权的绝对优先 ——人道主义 ⚫ 民法学者的建议,但是商法学者有不同意见,银 行债权最有危险。其他国家没有如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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