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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程序 2.诉讼中保全的程序 (1)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 院依职权开始。 (2)当事人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的,是否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 决定。 ■(3)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由受诉法院管辖 3.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均适用的程序 (1)人民法院准予财产保全应当作出裁定,该裁定不得上诉,但可 以申请复议一次 (2)财产保全的效力应当维持到与执行程序中的相关措施衔接时。 (3)人民法院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后,对方当事人提供反担保的,应 解除财产保全 (4)保全不当或者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起诉给被保全的 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定程序予以赔偿(三)财产保全的程序 ◼ 2.诉讼中保全的程序 ◼ (1)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 院依职权开始。 ◼ (2)当事人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的,是否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 决定。 ◼ (3)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由受诉法院管辖。 ◼ 3.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均适用的程序 ◼ (1)人民法院准予财产保全应当作出裁定,该裁定不得上诉,但可 以申请复议一次。 ◼ (2)财产保全的效力应当维持到与执行程序中的相关措施衔接时。 ◼ (3)人民法院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后,对方当事人提供反担保的,应 当解除财产保全。 ◼ (4)保全不当或者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起诉给被保全的 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定程序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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