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1.绪论 高层建筑的定义 1972国际高层建筑会议 c第一类高层建筑:9-16层(最高到50m) c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层(最高到75m c第三类高层建筑26-40层(最高到100m); c超高层建筑:40层以上(高度100m以上)。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137-87):10以上的住 宅及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及综合建筑2 1.绪论 ❖ 高层建筑的定义 1972 国际高层建筑会议 第一类高层建筑:9~16层(最高到50m); 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层(最高到75m); 第三类高层建筑:26~40层(最高到100m); 超高层建筑: 40层以上(高度100m以上)。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137-87):10以上的住 宅及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及综合建筑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