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waste water treatment or IOSSI el power plant DLT5046-95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东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 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技[1995]701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规院 《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等两顶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 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其编号、名称如下 1.DLT5045-95,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 2DLT5046-95,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以上标准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总则 1.0.1为在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建设中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防 止水体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50~600Mw新建、扩建或改建发电厂的 废水治理设计。机组容量小于50MW的发电厂的废水治理设计,可参照本规程 执行 1.0.、3废水治理设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工 作方针,坚持防治污染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减少废水排放量,做到经济效益、 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 1.04废水治理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新技术 各类废水的治理措施应符合本工程环境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经治理后的各 类废水水质应满足GB897888《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建厂 所在地区的有关污水排放标准 1.0.5废水治理系统的设计规模应按发电厂规划容量和分期建设情况确定。 1.0.6废水治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水务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发电厂水务管理设计应在保证发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 地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原水用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 污染 2.1.2应根据发电厂各工艺系统对水量、水质和水温的要求及用水全过程,对全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 术 规 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design of waste water treatmen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DL/T 5046—95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东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 等两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技[1995]701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电规院: 《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等两顶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 批 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其编号、名称如下: 1.DL/T 5045—95,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 2.DL/T 5046—95,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以上标准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 总 则 1.0.1 为在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建设中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防 止水 体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50~600MW新建、扩建或改建发电厂的 废水治理设计。机组容量小于50MW的发电厂的废水治理设计,可参照本规程 执 行。 1.0.3 废水治理设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工 作 方针,坚持防治污染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减少废水排放量,做到经济效益、 环境 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 1.0.4 废水治理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新技术。 各类废水的治理措施应符合本工程环境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经治理后的各 类 废水水质应满足GB8978—88《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建厂 所在 地区的有关污水排放标准。 1.0.5 废水治理系统的设计规模应按发电厂规划容量和分期建设情况确定。 1.0.6 废水治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的 规定。 2 水 务 管 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发电厂水务管理设计应在保证发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 地 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原水用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 污染。 2.1.2 应根据发电厂各工艺系统对水量、水质和水温的要求及用水全过程,对全
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