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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能够成为建设一个法治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他不再混在一块,逐渐开 始分离。这样一个分的过程,可以说在法律规范方面古罗马追求规范的独特性。规范的独特 需要有一种独特的语言,独特的对事物的看法、分类 (三)这就涉及到,我们下面要讲的,法律是对日常生活一种抽象的提升。也就是说,把人 们日常生活的规范通过一套抽象的话语、抽象的概念、原则,对人们日常表达进行抽象的表 达。我们可以对罗马人怎样观察我们的世界做出一个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人独立 性的依据是什么,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司法的独立性也好,在建立法治社会过程中我们去 限制一个专横的、不受制约的权力也好,如果法律人没有一种仿佛是黑话似的独特语言,和 大家说一样的话,就没法限制一种专横的权力,也没有办法保证决策的必要的确定性,或者 说可预期性。那么从哪去发现这套话语,罗马人创立的这套知识非常重要。首先我们看到, 罗马人的概念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物”,“物”是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能够使用 能够带来便利的客观存在的东西,这个东西需要有一种基本划分。划分基于物的特征,《学 说汇纂》中,有一些叙述:人不是物,但是奴隶被作为物,基督教兴起后,奴隶被当作物受 到了质疑。 (四)在罗马出现了法学,尤其是摆脱具体案件的、抽象的法学获得了崇高的地位。我们发 现,在古罗马时代,并不是没有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哲学流派。比如说,由芝诺创造的斯多噶 学派,他们聚会的场所就叫斯多噶,创造了一个跟法律密切相关的理论。他们的一个重要学 说就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可以通过理性加以分析和加以解决的,那么理性就占据了所 有思考的中心位置。每一种行为本身都必须通过理性加以合理化。这样的对理性的推动,极 大地促进了罗马法的发展。当时罗马的许多法学家也都是斯多噶学派的信徒,他们喜欢这样 的学说,喜欢运用理性到分析现实世界的过程之中。 (四)同时受到希腊的影响,又产生了法律解释方面的一些新的方法,比方说运用各种概念 的方法来分析各种法律的概念、在解释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分析语词的特定来源。这种语言学 的分析方法、平义的分析方法,注意大家在生活中对词义的共识,这样的法律解释方法在当 时已经萌芽。在具体的案件中抽象出一般的方法、一般的理论,这是一个不小的创造。在今 天,我们的法学解释方法中还有对立法意图探讨,平义解释、运用日常话语的方式。西方有 一本教科书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明如何解释法律。“不得在公园里睡觉”,那么“睡觉”是什么 含义?一个绅士站在树前面睡着了,另一个流浪汉躺在公园长椅上闭目养神,但他是失眠症 患者。哪个人违反了法律?这就需要法律解释,法官需要运用日常的概念去解释。那么,绅 士就违法了。但是绅士说,我们需要理解立法意图,不能仅根据生活中的概念去解释法律。 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因为人口越来越多,城市的空间越来越小,公园里用来人休息的空 间也越来越小,所以不允许躺在长椅上睡觉,我没有违法,是流浪汉违反了法律, (五)受希腊影响的另外一个创造就是,罗马的衡平法出现了。用衡平原则去纠正个别案件 可能带来的不公正,有一种衡平意识。把希腊人,尤其是亚里士多德那样的一种衡平观念形 成一种有形的制度 我国现在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也是一个倾向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我们要进行一种制度创造 需要从罗马人那里获得许多知识和制度方面的灵感。事实上,古罗马创造出的这一套法律制 度在相当长时间里是法律教育的唯一一个蓝本。法律教育依据这样一种模型,或者说人工理 性、书面理性。 三、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一)宪法实践 城邦民主在罗马得到实践。有元老院和由贵族组成的参议院。执政官每年由人民选举今天,能够成为建设一个法治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他不再混在一块,逐渐开 始分离。这样一个分的过程,可以说在法律规范方面古罗马追求规范的独特性。规范的独特 需要有一种独特的语言,独特的对事物的看法、分类。 (三)这就涉及到,我们下面要讲的,法律是对日常生活一种抽象的提升。也就是说,把人 们日常生活的规范通过一套抽象的话语、抽象的概念、原则,对人们日常表达进行抽象的表 达。我们可以对罗马人怎样观察我们的世界做出一个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人独立 性的依据是什么,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司法的独立性也好,在建立法治社会过程中我们去 限制一个专横的、不受制约的权力也好,如果法律人没有一种仿佛是黑话似的独特语言,和 大家说一样的话,就没法限制一种专横的权力,也没有办法保证决策的必要的确定性,或者 说可预期性。那么从哪去发现这套话语,罗马人创立的这套知识非常重要。首先我们看到, 罗马人的概念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物”,“物”是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能够使用、 能够带来便利的客观存在的东西,这个东西需要有一种基本划分。划分基于物的特征,《学 说汇纂》中,有一些叙述:人不是物,但是奴隶被作为物,基督教兴起后,奴隶被当作物受 到了质疑。 (四)在罗马出现了法学,尤其是摆脱具体案件的、抽象的法学获得了崇高的地位。我们发 现,在古罗马时代,并不是没有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哲学流派。比如说,由芝诺创造的斯多噶 学派,他们聚会的场所就叫斯多噶,创造了一个跟法律密切相关的理论。他们的一个重要学 说就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可以通过理性加以分析和加以解决的,那么理性就占据了所 有思考的中心位置。每一种行为本身都必须通过理性加以合理化。这样的对理性的推动,极 大地促进了罗马法的发展。当时罗马的许多法学家也都是斯多噶学派的信徒,他们喜欢这样 的学说,喜欢运用理性到分析现实世界的过程之中。 (四)同时受到希腊的影响,又产生了法律解释方面的一些新的方法,比方说运用各种概念 的方法来分析各种法律的概念、在解释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分析语词的特定来源。这种语言学 的分析方法、平义的分析方法,注意大家在生活中对词义的共识,这样的法律解释方法在当 时已经萌芽。在具体的案件中抽象出一般的方法、一般的理论,这是一个不小的创造。在今 天,我们的法学解释方法中还有对立法意图探讨,平义解释、运用日常话语的方式。西方有 一本教科书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明如何解释法律。“不得在公园里睡觉”,那么“睡觉”是什么 含义?一个绅士站在树前面睡着了,另一个流浪汉躺在公园长椅上闭目养神,但他是失眠症 患者。哪个人违反了法律?这就需要法律解释,法官需要运用日常的概念去解释。那么,绅 士就违法了。但是绅士说,我们需要理解立法意图,不能仅根据生活中的概念去解释法律。 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因为人口越来越多,城市的空间越来越小,公园里用来人休息的空 间也越来越小,所以不允许躺在长椅上睡觉,我没有违法,是流浪汉违反了法律。 (五)受希腊影响的另外一个创造就是,罗马的衡平法出现了。用衡平原则去纠正个别案件 可能带来的不公正,有一种衡平意识。把希腊人,尤其是亚里士多德那样的一种衡平观念形 成一种有形的制度。 我国现在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也是一个倾向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我们要进行一种制度创造, 需要从罗马人那里获得许多知识和制度方面的灵感。事实上,古罗马创造出的这一套法律制 度在相当长时间里是法律教育的唯一一个蓝本。法律教育依据这样一种模型,或者说人工理 性、书面理性。 三、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一) 宪法实践 城邦民主在罗马得到实践。有元老院和由贵族组成的参议院。执政官每年由人民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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