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予证实的进展。 3.在自1990年以来直接由人引起的土地利用改变和森林活动——限于造林 重新造林和砍伐森林--产生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汇的清除方面的净变化,作 为每个承诺期间贮存方面可核査的变化来衡量,应用来达到附件一所列每—缔约 方在本条中的承诺。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汇的清除应以透明且 可核査的方式作出通报,并依第七条和第八条作出审查 4.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之前,附件 所列每一缔约方应提供数据供附属科技咨询机构审议,以便确定其1990年的碳 贮存并能对以后各年的碳贮存方面的变化作出估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 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尽早实际可行时,就与农用土壤 和土地利用改变和森林等类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方面变化有关的哪些因人引起的 其他活动是否应加到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或从中减去的模式、规定和 指南作出决定,同时考虑到各种不确定性、报告透明度、可核査性、政府间气候 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方法、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根据第五条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及 《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这一决定应在第二个和以后的承诺期适用。一缔约 方可为其第一个承诺期间就这些额外的因人而引起的活动作出这一决定,但这些 活动须自1990年以来已经进行 5·其基准年或期间系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第9CP2号决定确定 的、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履行其本条中的承诺时应以该基 准年或期间为准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但尚未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其第一次 国家信息通报的附件一所列任何其他缔约方也可通知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 《公约》缔约方会议它有意为履行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使用除1990年以外的某 历史基准年或期间。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这种通 知的接受作出决定。 6.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6款,在履行其除本条中那些承诺以外的承诺方面 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允许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 件一所列缔约方某种程度的灵活性 7.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的分配数量,在从2008年至2012年第一个排放量 限制和削减承诺期,应等于在附件B中对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在190年或按照 上述第5款确定的基准年或期间内其总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所记的其 百分比乘以5。土地利用改变和林业对其构成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净来源的附 件一所列这些缔约方,应为了计算它们的分配数量,在它们的1990年排放基准 年或基准期包括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减去1990年土地利用改变产生的清 8.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为了上述第7款所指计算的目的,可使用1995年作为 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基准年 9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对以后期间的承诺应在对本议定书附件B的修正中加以确 定,这类附件应根据第二十条第7款的规定予以通过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予证实的进展。 3 .在自 1990 年以来直接由人引起的土地利用改变和森林活动——限于造林、 重新造林和砍伐森林 ---- 产生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汇的清除方面的净变化,作 为每个承诺期间贮存方面可核查的变化来衡量,应用来达到附件—所列每—缔约 方在本条中的承诺。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汇的清除应以透明且 可核查的方式作出通报,并依第七条和第八条作出审查。 4 .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之前,附件一 所列每一缔约方应提供数据供附属科技咨询机构审议,以便确定其 1990 年的碳 贮存并能对以后各年的碳贮存方面的变化作出估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 << 公约 >> 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尽早实际可行时,就与农用土壤 和土地利用改变和森林等类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方面变化有关的哪些因人引起的 其他活动是否应加到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或从中减去的模式、规定和 指南作出决定,同时考虑到各种不确定性、报告透明度、可核查性、政府间气候 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方法、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根据第五条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及 《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这一决定应在第二个和以后的承诺期适用。一缔约 方可为其第一个承诺期间就这些额外的因人而引起的活动作出这一决定,但这些 活动须自 1990 年以来已经进行。 5 .其基准年或期间系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第 9/CP.2 号决定确定 的、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履行其本条中的承诺时应以该基 准年或期间为准 . 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但尚未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其第一次 国家信息通报的附件一所列任何其他缔约方也可通知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 《公约》缔约方会议它有意为履行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使用除 1990 年以外的某一 历史基准年或期间。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这种通 知的接受作出决定。 6 .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 6 款,在履行其除本条中那些承诺以外的承诺方面, 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允许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 件一所列缔约方某种程度的灵活性。 7 .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的分配数量,在从 2008 年至 2012 年第一个排放量 限制和削减承诺期,应等于在附件 B 中对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在 1990 年或按照 上述第 5 款确定的基准年或期间内其总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所记的其 百分比乘以 5。土地利用改变和林业对其构成 1990 年温室气体排放净来源的附 件一所列这些缔约方,应为了计算它们的分配数量,在它们的 1990 年排放基准 年或基准期包括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减去 1990 年土地利用改变产生的清 除。 8 .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为了上述第 7 款所指计算的目的,可使用 1995 年作为 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基准年。 9. 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对以后期间的承诺应在对本议定书附件 B 的修正中加以确 定,这类附件应根据第二十条第 7 款的规定予以通过 . 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