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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系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3年“制修订标准项目计划”的安排对GB151 1989进行修订。 本标准依据GBl51-1989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和国内管壳式换热器发展的需要, 并参照近期国际同类标准进行了下列变动 1.修订了适用参数 2.由于增加了铝、铜、钛换热管,故标准名称由《钢制管壳式换热器》改为《管 壳式换热器》。 3.增加了以下内容: 前 引用标准; 附录C(标准的附录)换热管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钢管: 附录D(标准的附录)有色金属设计数据; 附录K(提示的附录)壳体与管束间的入口或出口面积的计算。 4.撤消了GB151-1989中下列内容: 附录A膨胀节(补充件) 附录E螺纹换热管(参考件) 5.修改了平盖、U形管式换热器管板和浮头式换热器浮头法兰的计算公式,给出了 孔桥宽度的计算式。 6.由于Ⅰ、Ⅱ级换热器的差别只体现在管束上,将Ⅰ、Ⅱ级换热器修订为Ⅰ、Ⅱ级管 束。 除了上述变动外,在各章节中还进行了相应的变动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51-1989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附录K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换热设备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原机械部兰州石油机械硏究所:朱巨贤、张延丰、马小珍;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郑天孙; 中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桑培清、李明伟; 中石化北京石化工程公司:兰文清、李世玉 中石化兰州石油化工设计院:何勇才 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刘佑义 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方祖赐、李晓阳 清华大学:黄克智、薛明德 天律大学:聂清德。 参加本标准编制的工作单位及人员有: 中石化规划院:黄秀戎、寿比南、顾振铭、王为国、叶乾惠; 中国通用石化机械工程总公司:忠考 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侯明烈; 原化学工业部建设协调司:梁之洵2 前 言 本标准系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3年“制修订标准项目计划”的安排对GB l51 ─1989进行修订。 本标准依据GB l51—1989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和国内管壳式换热器发展的需要, 并参照近期国际同类标准进行了下列变动: 1.修订了适用参数。 2.由于增加了铝、铜、钛换热管,故标准名称由《钢制管壳式换热器》改为《管 壳式换热器》。 3.增加了以下内容: 前言; 引用标准; 附录C(标准的附录)换热管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钢管; 附录D(标准的附录)有色金属设计数据; 附录K(提示的附录)壳体与管束间的入口或出口面积的计算。 4.撤消了GB l51—1989中下列内容: 附录A 膨胀节(补充件); 附录E 螺纹换热管(参考件)。 5.修改了平盖、U形管式换热器管板和浮头式换热器浮头法兰的计算公式,给出了 孔桥宽度的计算式。 6.由于I、Ⅱ级换热器的差别只体现在管束上,将I、Ⅱ级换热器修订为I、Ⅱ级管 束。 除了上述变动外,在各章节中还进行了相应的变动。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l51—1989。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附录K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换热设备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原机械部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朱巨贤、张延丰、马小珍;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郑天孙; 中石化洛阳石化工程公司:桑培清、李明伟; 中石化北京石化工程公司:兰文清、李世玉; 中石化兰州石油化工设计院:何勇才; 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刘佑义; 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方祖赐、李晓阳; 清华大学:黄克智、薛明德; 天律大学:聂清德。 参加本标准编制的工作单位及人员有: 中石化规划院:黄秀戎、寿比南、顾振铭、王为国、叶乾惠; 中国通用石化机械工程总公司: ; 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侯明烈; 原化学工业部建设协调司:梁之洵; 张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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