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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 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x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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