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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的主体一一本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监督的对象一一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有原始凭证、财产物资、财务收支三个方面,包括 1.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1)明确记账、审批、经办、保管等人员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 (2)明确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牵 制的程序 (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的组织程序; (4)明确会计资料定期审计的办法和程序 2.明确有关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1)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命令其违法 办理会计事项 (2)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违反我国《会计法》和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办 或纠正、检举。 (3)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如实提供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 不得要求受托方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 (4)财政部门有权监督各单位账簿设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会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等·8·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的主体——本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有原始凭证、财产物资、财务收支三个方面,包括: 1.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1)明确记账、审批、经办、保管等人员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 (2)明确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重要经济业务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牵 制的程序; (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的组织程序; (4)明确会计资料定期审计的办法和程序。 2.明确有关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1)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命令其违法 办理会计事项。 (2)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违反我国《会计法》和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办 或纠正、检举。 (3)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如实提供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 不得要求受托方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 (4)财政部门有权监督各单位账簿设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会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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