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南县金华湾水电站水资源论证 1.7水平年 《建设项日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规定现状年一般选取与 进行水源论证时较接近的年份,并避免特枯或特丰水年,结合陕西省水资源综合 规划、陕西省丹江流域综合规划、商洛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商洛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本工程水资源论证的现状年为2008年。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DL/T5015-1996)规定,水电站的设计 水平年一般可采用第一台机组投产后的5-10年,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本 电站的设计水平年为2015年。 1.8论证委托书、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 委托书:商南县金华湾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单位: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西北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院(水论证乙字第16105019号) 西北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