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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小腿前内侧点片状皮内出血,由自行车轮胎撞擦所致。 挫伤也可发生在内部器官,如脑、心、脾、肺、肝、肾、肠系膜或胃肠浆膜面,表现为被膜或浆 膜下出血,器官实质内血肿。内脏器官挫伤与皮肤组织挫伤形成机制可以不同,内脏器官挫伤有时 可以由间接暴力所致,如脑的对冲性伤,腹壁受钝器打击致胃肠壁或腹膜后的挫伤等。 (二)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挫伤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比较常见,其法医学意义有以下几方面: 1.挫伤所在部位,标志暴力作用点。 2.挫伤本身即是生前伤的标志,特别是出血多,浸润到组织间隙内者。 死后虽也可发生皮下浸血,但因无血压,不会浸润到组织间隙中去,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有明显的血 凝块 3.根据皮下出血颜色的改变,可推测挫伤形成时间。随着受伤后时间的 延长,血肿在组织酶作用下崩解,红细胞膜破裂,血红蛋白经过化学变化发生颜色的改变。血红蛋 白分解物质包括含铁血黄素、胆红素和胆绿素,使血肿由暗紫红色变为蓝褐色、绿褐色、绿色和黄 色,最后消退。青壮年的小挫伤约一周左右完全消失,亦有个别例外。如出血处组织切片见到含铁 血黄素,表明出血已经48小时以上(图5-7)。 图5-7(第三版P89图5-7) 图5-7陈旧性皮下出血 右大腿根部片状皮下出血(伤后9天,出血大部分呈黄绿色 4.根据皮下出血的分布、数量和形状,可推测凶犯的意图和犯罪过程中 的某些活动。如强奸 杀人案,嫌疑犯指头压迫所形成的挫伤,常分布在受害者的股内侧、会阴部和胸乳部:扼死者,多 分布在颈部一侧或两侧 5.有时可根据挫伤,特别是皮内出血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面或与体表接触部的特征 6.体内疏松结缔组织间隙,如腹膜后、肠系膜周围、肌束间以及皮下组织内,有时可因损伤积 聚大量血液,其总量多时可超过1000~2000ml。伤者可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如广泛损伤伴肌肉坏 死,也可因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三、创 (一)创的概念及组成 创( wound, laceration)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创属于开放性损 伤,古时有“皮破为创”的说法。为了便于描述,人为地将创分为若干部分。从外到内,依次由创 缘、创角、创口、创腔、创壁和创底组成。创口周边皮肤的边缘称创缘;两创缘皮肤交界形成的夹 角称创角;组织破裂形成的皮肤及深部组织缺损称创口;因组织收缩在创口下形成的潜在腔隙称创 腔;创腔周围的组织断面称创壁;创腔深部未破裂的组织称创底。除圆形创口(如枪弹创)外, 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创角 (二)创的分类 由于各种致伤物形态千差万别,其作用机制亦不同,所造成的创形态亦差别较大。正确认识各种 创的形态,对推断致伤物具有重要意义 1.钝器创由钝性致伤物通过撞击、砸压、撕裂组织形成的创称挫裂创( laceration);过度牵拉 皮肤形成的皮肤与皮下组织裂开称撕裂创( tearing wound)。由于结缔组织纤维、神经纤维和血管右小腿前内侧点片状皮内出血,由自行车轮胎撞擦所致。 挫伤也可发生在内部器官,如脑、心、脾、肺、肝、肾、肠系膜或胃肠浆膜面,表现为被膜或浆 膜下出血,器官实质内血肿。内脏器官挫伤与皮肤组织挫伤形成机制可以不同,内脏器官挫伤有时 可以由间接暴力所致,如脑的对冲性伤,腹壁受钝器打击致胃肠壁或腹膜后的挫伤等。 (二) 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挫伤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比较常见,其法医学意义有以下几方面: 1.挫伤所在部位,标志暴力作用点。 2.挫伤本身即是生前伤的标志,特别是出血多,浸润到组织间隙内者。 死后虽也可发生皮下浸血,但因无血压,不会浸润到组织间隙中去,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有明显的血 凝块。 3.根据皮下出血颜色的改变,可推测挫伤形成时间。随着受伤后时间的 延长,血肿在组织酶作用下崩解,红细胞膜破裂,血红蛋白经过化学变化发生颜色的改变。血红蛋 白分解物质包括含铁血黄素、胆红素和胆绿素,使血肿由暗紫红色变为蓝褐色、绿褐色、绿色和黄 色,最后消退。青壮年的小挫伤约一周左右完全消失,亦有个别例外。如出血处组织切片见到含铁 血黄素,表明出血已经48小时以上(图5-7)。 图5-7 陈旧性皮下出血 右大腿根部片状皮下出血(伤后9天,出血大部分呈黄绿色)。 4.根据皮下出血的分布、数量和形状,可推测凶犯的意图和犯罪过程中 的某些活动。如强奸 杀人案,嫌疑犯指头压迫所形成的挫伤,常分布在受害者的股内侧、会阴部和胸乳部;扼死者,多 分布在颈部一侧或两侧。 5. 有时可根据挫伤,特别是皮内出血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面或与体表接触部的特征。 6. 体内疏松结缔组织间隙,如腹膜后、肠系膜周围、肌束间以及皮下组织内,有时可因损伤积 聚大量血液,其总量多时可超过1000~2000ml。伤者可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如广泛损伤伴肌肉坏 死,也可因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三、创 (一) 创的概念及组成 创(wound,laceration)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创属于开放性损 伤, 古时有“皮破为创”的说法。为了便于描述,人为地将创分为若干部分。从外到内,依次由创 缘、创角、创口、创腔、创壁和创底组成。创口周边皮肤的边缘称创缘;两创缘皮肤交界形成的夹 角称创角;组织破裂形成的皮肤及深部组织缺损称创口;因组织收缩在创口下形成的潜在腔隙称创 腔;创腔周围的组织断面称创壁;创腔深部未破裂的组织称创底。除圆形创口(如枪弹创)外,一 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创角。 (二) 创的分类 由于各种致伤物形态千差万别,其作用机制亦不同,所造成的创形态亦差别较大。正确认识各种 创的形态,对推断致伤物具有重要意义。 1. 钝器创 由钝性致伤物通过撞击、砸压、撕裂组织形成的创称挫裂创(laceration);过度牵拉 皮肤形成的皮肤与皮下组织裂开称撕裂创(tearing wound)。由于结缔组织纤维、神经纤维和血管 图5-7 (第三版P89图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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