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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教材在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节上写“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 人”,但是有文件说“对初保人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收入全额(即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对分保人取 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到底哪个对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险业实行分保 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简化手续,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可对初保人 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收入全额(即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对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也就是说对于分保人不再征收营业税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2、问:单位和个人参加演出要缴纳营业税吗? 答:单位和个人组织演出才需要缴纳营业税,单纯的参加演出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将自建的建筑物投资入股需要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吗? 答: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也就是说将自建建筑物投资入股或出租,也 不交纳建筑业营业税。 4、问:企业借款给他人收取利息,需要缴纳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吗? 答: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借款给他人收取利息就产生了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因此要缴纳营业税。 5、问: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缴纳的营业税是按照邮电通信业还是服务业? 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照邮电通信业缴纳营业税,对于单位和个人的性质并没有限定 范围。 6、问:教材前面写“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 价款。”后面又写“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到底哪个对? 答:“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这是 1994年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而“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是财税 [2003]16号文件的规定,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现行政策应该以“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 括设备价值”为准,但是别忘了后面还有一句话:“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 7.问:自建建筑物销售在计算营业税时其营业额允许扣除建筑物原价吗? 答:不可以,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或转让的必须是外购或者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才允许减掉原 价,销售或转让自建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按照收入全额纳税,不得减除原价 8.问:保险公司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那么到底扣不扣除无赔偿 奖励的支出呢? 答:根据税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允许在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无赔偿奖励支出金额。 9.问: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在计算营业税时其营业额中允许扣除广告制作费用吗? 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 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其营业额中只能扣除广告发布费,不得扣除广告制作费和其他费用1、问:教材在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节上写“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 人”,但是有文件说“对初保人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收入全额(即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对分保人取 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到底哪个对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业 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简化手续,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可对初保人 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收入全额(即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对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也就是说对于分保人不再征收营业税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2、问:单位和个人参加演出要缴纳营业税吗? 答:单位和个人组织演出才需要缴纳营业税,单纯的参加演出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问:将自建的建筑物投资入股需要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吗? 答: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也就是说将自建建筑物投资入股或出租,也 不交纳建筑业营业税。 4、问:企业借款给他人收取利息,需要缴纳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吗? 答: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借款给他人收取利息就产生了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义务,因此要缴纳营业税。 5、问: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缴纳的营业税是按照邮电通信业还是服务业? 答: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照邮电通信业缴纳营业税,对于单位和个人的性质并没有限定 范围。 6、问:教材前面写“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 价款。”后面又写“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到底哪个对? 答: “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这是 1994年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而“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是财税 [2003]16号文件的规定,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现行政策应该以“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 括设备价值”为准,但是别忘了后面还有一句话:“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 举。” 7. 问:自建建筑物销售在计算营业税时其营业额允许扣除建筑物原价吗? 答:不可以,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或转让的必须是外购或者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才允许减掉原 价,销售或转让自建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按照收入全额纳税,不得减除原价。 8. 问:保险公司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那么到底扣不扣除无赔偿 奖励的支出呢? 答:根据税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允许在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无赔偿奖励支出金额。 9. 问: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在计算营业税时其营业额中允许扣除广告制作费用吗? 答: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 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其营业额中只能扣除广告发布费,不得扣除广告制作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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