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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字会计师姓名 王健、王霞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口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口否 本年比上年增 年 年 2016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152,202,589.2,098,037,5952,098,037,595 1,833497,3621,833497,362 业收入(元) 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6,271,7214367.883.8.56897091322 10.59%474870944462,69930445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4303,1732831,33179832418.1510 67.51%22,186,7978737,399,00788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898547-122,789854.7 -40,566715.52|-18,364,19940-18,364,19940 12090%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艘)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1 520% 0.31% 4.94%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14年末 016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4538,173848424.637,0504,241691953 3,587,1746623,582950,702 资产总额(元) 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1,415,559,1471364,532,8411,353,185562 1,306,593,1601,29458,848 4.61%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査通知书》(编号:稽査总队调查通字151818号)。 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46) 2016年12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15号)。 告知书中认定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存在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及帐外 支付工资的情况,导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不准确。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并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调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4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健、王霞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 2014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152,202,589. 83 2,098,037,595. 88 2,098,037,595. 88 2.58% 1,833,497,362. 33 1,833,497,362. 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76,271,721.43 67,883,880.15 68,970,913.22 10.59% 47,487,094.44 62,699,30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4,303,173.28 31,331,117.98 32,418,151.05 67.51% 22,186,797.87 37,399,00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40,566,715.52 -18,364,199.40 -18,364,199.40 120.90% -122,789,854.7 3 -122,789,854.7 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0.10 10.00% 0.07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0.10 10.00% 0.07 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1% 5.08% 5.20% 0.31% 3.68% 4.94%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2014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4,538,173,848. 13 4,244,637,050. 98 4,241,691,953. 54 6.99% 3,587,174,662. 17 3,582,950,702. 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1,415,559,147. 35 1,364,532,841. 41 1,353,185,562. 94 4.61% 1,306,593,160. 38 1,294,158,848. 8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51818 号)。 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46)。 2016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115 号)。 告知书中认定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存在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及帐外 支付工资的情况,导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不准确。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并对相关科目进行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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