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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法律冲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各国(各法域)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不尽相同 -出现大量的国际民事交往 -对于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承认 一出于国际交往需要的考虑而承认外国法在内国的效力 -如何看待“治外法权”?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法律冲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各国(各法域)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不尽相同 --出现大量的国际民事交往 --对于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承认 --出于国际交往需要的考虑而承认外国法在内国的效力 --如何看待“治外法权”?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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