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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1)空间效力 (2)客体效力——生产、流通的产品。 (3)主体效力——生产者、销售者、用户 和消费者的监督管理机构,运输者、仓储者 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4.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1) 空间效力。 (2) 客体效力——生产、流通的产品。 (3) 主体效力——生产者、销售者、用户 和消费者的监督管理机构,运输者、仓储者 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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