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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是口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年比 2018年 上年增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元)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51,047873082,403750672.162.403,750672.16-47.95%2210.651.071392,210,65107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7,189576692370753271:57237075327.57-781%209924.573:8712.2084645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3,3186289385312,459389,5851712459389,585.171-73.36%9,333531,190.929,333531,190.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44-4795% 0.4179 0.41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65 0.4544 04544-4795 04179 0.4179 降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7% 929%452个 8.70% 8.70% 百分点 本年末 2018年末 比上年 2017年末 2019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4179540513500680110806158910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7028680,992025347851,87123254310456007768%264196760480826419676,04808 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详见第十二节、五、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口适用V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chin乡 www.cninfocom.cn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 上年增 减 2017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9,151,432,692.45 65,776,660,538.90 65,776,660,538.90 5.13% 60,250,154,291.48 60,244,042,83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1,251,047,873.08 2,403,750,672.16 2,403,750,672.16 -47.95% 2,210,651,071.39 2,210,651,07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1,237,189,576.69 2,370,753,271.57 2,370,753,271.57 -47.81% 2,209,924,573.87 2,205,846,45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3,318,628,938.53 12,459,389,585.17 12,459,389,585.17 -73.36% 9,333,531,190.92 9,333,531,190.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65 0.4544 0.4544 -47.95% 0.4179 0.41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65 0.4544 0.4544 -47.95% 0.4179 0.41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7% 9.29% 9.29% 降低 4.52 个 百分点 8.70% 8.70%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 比上年 末增减 2017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41,370,925,410.35 135,106,278,049.83 135,204,153,025.76 4.56% 134,158,519,805.27 134,158,519,80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元) 27,028,680,992.20 25,347,851,871.23 25,431,045,600.77 6.28% 26,419,676,048.08 26,419,676,048.0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详见第十二节、五、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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