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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劳动关系 【教学目的】西方国家工会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集体谈判的基本模式和原则是本章需要了解 的一个方面:此外,需要进一步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了解集体谈判的三种基本模式以及应注意的一些原则:掌握解决劳 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学习方法】在学习本章的过程中,应对西方国家工会的发展历史作一个简要的了解(可以 参看本章的附录),在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的基础上,能正确处 理我国各类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所出现的一些基本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始 终是要提倡的学习方法。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内涵 劳动关系的含义 我国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 界定。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是泛指一切劳动者在社会劳动时形成的所有的劳动关系,而仅 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 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是从法律角度确立和规范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如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此外,与劳动关 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 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 在西方国家,劳动关系又常常被称为“劳资关系”,指为保持劳资之间的良好关系和解 决双方分歧所作出的努力。它包括在这方面的努力中组织的调解、措施和政策。鉴于有组织 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在劳资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劳资关系的主要问 题又往往体现在组织管理当局同工会之间的关系上 第二节劳动者的地位和权益 劳动者的地位 劳动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任 何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没有全体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是无法达到组织目标,实现其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的。因此,劳动者在企业内处于主体地位,而经营管理者则处于主导地位,二 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然,从根本意义上说,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也是劳动者。 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在整个社会行使当家 作主的权利。无论在何种性质的企业内,都拥有法定的民主权利。这是无庸置疑的 二劳动者的权利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第十二章劳动关系 【教学目的】西方国家工会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集体谈判的基本模式和原则是本章需要了解 的一个方面;此外,需要进一步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了解集体谈判的三种基本模式以及应注意的一些原则;掌握解决劳 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学习方法】在学习本章的过程中,应对西方国家工会的发展历史作一个简要的了解(可以 参看本章的附录),在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和途径的基础上,能正确处 理我国各类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所出现的一些基本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始 终是要提倡的学习方法。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内涵 一.劳动关系的含义 我国从 199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 界定。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是泛指一切劳动者在社会劳动时形成的所有的劳动关系,而仅 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 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是从法律角度确立和规范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如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此外,与劳动关 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 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 在西方国家,劳动关系又常常被称为“劳资关系”,指为保持劳资之间的良好关系和解 决双方分歧所作出的努力。它包括在这方面的努力中组织的调解、措施和政策。鉴于有组织 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在劳资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劳资关系的主要问 题又往往体现在组织管理当局同工会之间的关系上。 第二节劳动者的地位和权益 一.劳动者的地位 劳动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任 何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没有全体劳动者的辛勤劳动,是无法达到组织目标,实现其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的。因此,劳动者在企业内处于主体地位,而经营管理者则处于主导地位,二 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然,从根本意义上说,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也是劳动者。 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在整个社会行使当家 作主的权利。无论在何种性质的企业内,都拥有法定的民主权利。这是无庸置疑的。 二.劳动者的权利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⑴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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