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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0.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3)“重其轻者”。 31,明朝严惩贪官污吏的法律规定。 《大明律》规定: (1)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班”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 (2)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 (3)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它官吏加重两等处刑。 此外,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刑法残酷,如“剥皮实草”。 3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特点: (1)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为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职权; (3)为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历史意义: (1)首次以根本大法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 国家制度; (2)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唤起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 (3)以民主法制原则否定了封建法统。 17五、问答题(每小题 0分,共 0分) 30. 法指 思想 (1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2)" 编 著 (3)" 1. 贪官 法律 《大明律》规定: (1)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贯以下杖七十,八卡贯则绞; (2) (3) 若犯贪 官吏加 此外,明大话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刑法残酷,如"剥皮实草"。 32.« 民 国 约 法 点 和 意义 特点: (1)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 对袁世凯 进一步扩大 职权 (3) 袁世 时约 修改 历史意义: (1)首次以根本大法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 国家制度; (2) 念深 唤起人 民 民 觉醒 (3) 以 民 否定 封建法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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