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基于上述原因,禁止艾滋病患者入浴这项规定,是不合理的。非但不能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反而会 加剧社会公众对艾滋病患者的误解、歧视和恐惧,不利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艾滋病的氛围,建议慎 重考虑再立规定。”王召乾说 3,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表示,艾滋病和性病、皮肤病的传染途径不同, 它不通过皮肤接触传播,只通过性、血液和母婴三种方式传播。在公共浴室可能相互接触到的尿液、汗液 中,并不含有艾滋病毒 4,中国彩虹健康中心负责人、防艾社工肖冬说,众所周知,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 人体很容易死亡,含消毒剂的浴池的水环境不能满足艾滋病病毒存活要求。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如握手、 拥抱,包括公共洗浴,都不可能造成感染 行业人士观点:禁止艾滋病感染者进入公共浴所,缺乏可操作性 艾滋病毒携带者在发病前没有外在病征表现,不可能每个客人进λ公共浴室前都进行艾滋病筛査。 海口市最大的温泉洗浴场所的媒体负责人对南海网记者说,目前他们只是禁止皮肤病、烧伤类的客人 进行温泉洗浴。“皮肤病、烧伤类的状况裸露在皮肤上,服务员可以用肉眼判断出来,所以我们可以禁止 也容易操作。但性病、艾滋病这些通过肉眼无法判断,我们也没办法禁止 这位负责人认为,更为实际的问题在于这项禁止性规定不具操作性,“即使设了这样提醒,我们也判 断不出来谁有性病和艾滋病,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人家出示健康证明吧。其实设了跟没设一样。”“毕竞我们 自己监管不到,有没有禁止规定都无所谓。”海口市秀英区一家足疗场所的领班说 网友态度: 1,支持,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考虑,应该禁止艾滋病患者入浴 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会含有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池是会影响公共安全的,我们 提倡不要歧视艾滋病患者,也不要过分恐慌。但是正确的控制传染手段是必要的。 2,不支持,禁止艾滋病人入浴带有严重的歧视色彩,且艾滋病病毒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 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 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啊,合理性是为照顾广大愚夫愚妇、以免引起恐慌吧。 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居然网上还有百分之六十的人支持?!!!!1 此草案,让人浮想联翩,难道发现了艾滋病第四种传播途径‘沐浴传播’吗?如果没新发现,那么该草案既违反科 学知识,又公开传播歧视,应修改 3,不好说 如果不存在故意传播行为(咬人、故意散布血液等)个人觉得艾滋病患者通过泳池传播艾滋病只存在理论上的可 能性,倒是性病传播的可能性更大一点。禁止艾滋病人入内更多的是出于一些社会学的考虑吧,你愿意和艾滋病人一起游 泳吗? 问题是怎么执行?凡是不能有效执行的法规都是吃饱了撑的 附上链接:htp/ vww searchina net cn/ survey/result asp?id=52187 (能找到的参与基数较大、较权威的投票调查了) 关于艾滋病的态度问题--歧视 1,为什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会受到普遍歧视? 艾滋病通过几种渠道传播,一是医源性感染,包括输血和各种侵入性医疗手段:二是母婴传播:三是 性传播:四是吸毒,主要是通过共用针头传染。尽管性传播只是艾滋病传播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地经性传 播艾滋病的比例各有不同,但一提到艾滋病,相当多的人都会把患者与不洁的性行为或淫乱联系在一起, 因而认为这是一种“脏病”,在心理上早已把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打入另册。这其实在社会心理上已经造成 对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的歧视。 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还来自对他们传播疾病的担心,正常人如果与他们接触,可能 会染上艾滋病 根源还在于社会各方面,甚至包括医疗和卫生部门对艾滋病的不了解,对防控艾滋病知识的传播不力,“基于上述原因,禁止艾滋病患者入浴这项规定,是不合理的。非但不能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反而会 加剧社会公众对艾滋病患者的误解、歧视和恐惧,不利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艾滋病的氛围,建议慎 重考虑再立规定。”王召乾说。 3,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表示,艾滋病和性病、皮肤病的传染途径不同, 它不通过皮肤接触传播,只通过性、血液和母婴三种方式传播。在公共浴室可能相互接触到的尿液、汗液 中,并不含有艾滋病毒。 4,中国彩虹健康中心负责人、防艾社工肖冬说,众所周知,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 人体很容易死亡,含消毒剂的浴池的水环境不能满足艾滋病病毒存活要求。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如握手、 拥抱,包括公共洗浴,都不可能造成感染。 行业人士观点:禁止艾滋病感染者进入公共浴所,缺乏可操作性 艾滋病毒携带者在发病前没有外在病征表现,不可能每个客人进入公共浴室前都进行艾滋病筛查。 海口市最大的温泉洗浴场所的媒体负责人对南海网记者说,目前他们只是禁止皮肤病、烧伤类的客人 进行温泉洗浴。“皮肤病、烧伤类的状况裸露在皮肤上,服务员可以用肉眼判断出来,所以我们可以禁止, 也容易操作。但性病、艾滋病这些通过肉眼无法判断,我们也没办法禁止。” 这位负责人认为,更为实际的问题在于这项禁止性规定不具操作性,“即使设了这样提醒,我们也判 断不出来谁有性病和艾滋病,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人家出示健康证明吧。其实设了跟没设一样。”“毕竟我们 自己监管不到,有没有禁止规定都无所谓。”海口市秀英区一家足疗场所的领班说。 网友态度: 1,支持,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考虑,应该禁止艾滋病患者入浴。 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会含有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池是会影响公共安全的,我们 提倡不要歧视艾滋病患者,也不要过分恐慌。但是正确的控制传染手段是必要的。 2,不支持,禁止艾滋病人入浴带有严重的歧视色彩,且艾滋病病毒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 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 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啊,合理性是为照顾广大愚夫愚妇、以免引起恐慌吧。 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居然网上还有百分之六十的人支持?!!!!! 此草案,让人浮想联翩,难道发现了艾滋病第四种传播途径‘沐浴传播’吗?如果没新发现,那么该草案既违反科 学知识,又公开传播歧视,应修改。 3,不好说。 如果不存在故意传播行为(咬人、故意散布血液等)个人觉得艾滋病患者通过泳池传播艾滋病只存在理论上的可 能性,倒是性病传播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禁止艾滋病人入内更多的是出于一些社会学的考虑吧,你愿意和艾滋病人一起游 泳吗? 问题是怎么执行?凡是不能有效执行的法规都是吃饱了撑的。 附上链接:http://www.searchina.net.cn/survey/result.asp?id=52187 (能找到的参与基数较大、较权威的投票调查了) 二,关于艾滋病的态度问题---歧视。 1,为什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会受到普遍歧视? 艾滋病通过几种渠道传播,一是医源性感染,包括输血和各种侵入性医疗手段;二是母婴传播;三是 性传播;四是吸毒,主要是通过共用针头传染。尽管性传播只是艾滋病传播的一种方式,世界各地经性传 播艾滋病的比例各有不同,但一提到艾滋病,相当多的人都会把患者与不洁的性行为或淫乱联系在一起, 因而认为这是一种“脏病”,在心理上早已把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打入另册。这其实在社会心理上已经造成 对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的歧视。 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还来自对他们传播疾病的担心,正常人如果与他们接触,可能 会染上艾滋病。 根源还在于社会各方面,甚至包括医疗和卫生部门对艾滋病的不了解,对防控艾滋病知识的传播不力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