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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 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 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司法解释 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 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 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 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56.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 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 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 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1010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 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 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司法解释: 55.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 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 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 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56.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 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 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 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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