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4.670,000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 为37467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36,675,000股。2016年7月4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4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2015年上半年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在于2015年中 期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 3,746,700元。2015年年度,公司以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016年度,公司决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含中归属于上市公司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以其他方式现金分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 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率 2016年 00427247651015 000% 0.00 0.00 015年 3,746,700.00 20,744,641.59 1806% 0.00 0.00 2014 0.00 12,287,78669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口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4,670,000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 为374,67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36,675,000股。2016年7月4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4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2015年上半年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在于2015年中 期进行利润分配。2015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 3,746,700元。2015年年度,公司以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016年度,公司决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6 年 0.00 -427,476,510.15 0.00% 0.00 0.00% 2015 年 3,746,700.00 20,744,641.59 18.06% 0.00 0.00% 2014 年 0.00 12,287,786.69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