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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040一2007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委办工厅 [2003]873号)的安排制定的。 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正常秩序。为适应网厂分开的电力 体制改革新要求,结合我国电网运行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 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自动化研究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辛耀中、冷喜武、赵自刚、段来越、吕跃春、张明亮、罗建裕、孙维真、韩刚、 牟宏、李顺、周红阳、赵遵廉、黄学农、陈涛、寇惠珍、王玉玲、石俊杰、刘皓、韩放、裴哲义、常宁、 郭国川、韩福坤、许慕樑、鲍捷、卜广全、李祥珍、白亚民、贾东旭、张锐、梁吉、秦藐毅、朱翠兰、 薛金淮、姜大为、高希洪、唐艳茹、黄明良、刘肇旭、汤涌、刘增煌、朱方、蔡敏、韩学斌、祁智明、 岳乔、焦建清、迟建军、张智刚、赵玉柱、向力、史连军、王钟灵、李振凯、何永胜、杨列銮、沈江、 李明、王明新、余军。 请各有关单位将该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建议或意见及时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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